第三节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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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34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2
页码: 438-439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键词: 平潭 地方 政府

内容

一、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1949年11月15--19日,召开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首届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第一届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1名、副主席2名、常务委员14名。首届二次会议改选主席1名。
  1952年12月6-10日,召开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二届一次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选出常委会主席1名、副主席2名、常务委员18名。
  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0年以前,县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常务委员会。1980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法制、财经、农业、科教文卫等4个委员会,行使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职权。
  第四节县人大常委会主要活动一、监督“一府两院” 1980年12月,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后,就以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检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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