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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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31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宣传教育
分类号: D05
页数: 3
页码: 424-426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38年(1949年)9月设立县委宣传部,各区委和基层党支部均配备宣传委员。当年,各级宣传部门广泛组织贫苦渔民、农民、工人、进步学生,运用标语、墙报、黑板报及街头演出等形式,为剿匪、反霸、减租、减息斗争服务。
关键词: 平潭 政党 组织

内容

民国38年(1949年)9月设立县委宣传部,各区委和基层党支部均配备宣传委员。当年,各级宣传部门广泛组织贫苦渔民、农民、工人、进步学生,运用标语、墙报、黑板报及街头演出等形式,为剿匪、反霸、减租、减息斗争服务。
  1950年春,大刀会暴动平息后,宣传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利用展览、墙报、广播,揭发大刀会的反革命真面目,使众多受骗的会徒群众受到教育。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宣传部门积极组织群众上街游行,张贴标语,宣传《婚姻法》。同年,爆发朝鲜战争,为激发广大群众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精神,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形式,掀起捐献、参军的热潮。至1951年12月,全县有10万多人参加和平签名运动,捐献5万多元。
  1951年后,围绕土地改革运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为配合县委在敖东、芬尾、和平、平原等乡镇的土改试点,县委宣传部组织小型文艺队伍,深入各个试点,访贫问苦,宣传政策。特别是渔区土改,无先例可循,县委书记韩陵甫调遣大批人员深入渔区,以调查渔业生产人手,结合宣传共产党的土改政策,发动渔民群众,积极参加渔会,胜利完成渔区土改任务。
  1953年11月,县委召开扩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并在城乡各地广泛宣传。宣传部及时印发《宣传提纲),供报告员、宣传员向群众宣讲。各村做到“五有”:有广播、有墙报、有幻灯、有夜校、有文艺队伍。同时,举办党员、干部学习班,分期分批轮训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
  1957年5月,县委召开扩大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发动群众帮助共产党整风。整风运动先从县级机关开始,夏收后在全县基层组织中广泛开展。宣传部门积极组织干部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发动群众大鸣大放。6月下旬,全县大鸣大放停止,转为学习有关反右派斗争的文件,组织开展“大辩论”,并在全县中小学、县直机关开展反右派斗争。由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把一批敢于讲真话的知识分子划为右派分子。
  1958年,县委宣传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等“三面红旗”,全县掀起“大办农业”、“大办工业”、“大炼钢铁”的热潮。为配合宣传活动,创办并发行《平潭人民》报。各乡镇普遍组织文艺宣传队伍,建立农村俱乐部,据统计全县业余演出队有36支,h年演出1450场次;农村俱乐部300多个。这一时期的宣传工作受到“左”的思想影响,出现浮夸风,仅在“全民大炼钢铁”运动中,全县共建90个炼铁炉,炼出的83.38吨铁都是废品,浪费大量人力、财力、物力。
  1962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准备粉碎国民党进犯东南沿海地区的指示》,全县海防战备紧张。县委宣传部印发各种宣传传单,组织业余演出队深入乡镇,开展备战宣传,并配合部队做好物资、人员的疏散转移工作。同年11月,县委传达贯彻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整顿社队工作。1963年后,宣传部门通过农村夜校和举办学习班,大力宣传《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其他重要文件。县文化部门组建一支海上文化服务队,随转移浙江生产的渔船,为渔民宣讲中央文件,演出文艺小节目。此后,<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发行,县委发出学习毛泽东著作的号召,全县掀起向雷锋、焦裕禄同志学习的热潮,各中小学同时开展学习和纪念张高谦烈士活动。
  “文化大革命”初期,县委机构瘫痪,宣传舆论工具被“造反派”所利用,为“左”的思想推波助澜。1968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宣传部改为宣教组,宣传系统的文化、电影、广播、书店、剧团合并建立毛泽东思想宣传站,重点宣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结合开展大批判和“三忠于”(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革命路线)活动。1970年9月,县宣教组要求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停课的各中、小学全部复课,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小组,发动群众,收回在“文化大革命”中散失的课桌椅。同时,在农村广泛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1971年“9.13”事件发生后,全县广泛开展揭批林彪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罪行,1975年开展“批林批孔”、“评法批儒”运动。
  1979年,县委分层次向广大干部、群众传达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1980年11月,轮训生产队长以上干部2800多人,促进全县渔区、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1年春,县委宣传部工作重点转入提倡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讲卫生、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党)活动,多次召开座谈会,组织讲演团,举行歌咏比赛,推动文明礼貌月活动的开展,对改变社会风气,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产生积极影响。此后,广泛组织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大力纠正“左”的错误。宣传工作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路线,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工作。县委常委建立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并组织机关及公社干部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发展商品经济的文件和农村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
  198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平潭县列为33个沿海开放县之一,实行对外开放。县委宣传部大力开展以“爱我岚岛”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并加强对外宣传工作。通过编印图书、画册和录制电视片,宣传平潭的优势和各项优惠政策。与此同时,通过来岚贸易的台胞,输出介绍祖国建设成就和风光名胜之类的图书、画报和录像片,并积极开展联谊活动,促进两岸交往。
  1991年,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的意见》(简称“二五”普法规划),县委宣传部和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活动。为实施“二五”普法规划,5年中共制作法制宣传栏1.9万期,印刷宣传小册子2.3万余册;张贴标语60万张,制作大幅跨街标语450幅;出动宣传车460辆次,举行踩街宣传活动28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45场,法律知识考试55场;放映录像片5300场次。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面达83%,行政事业单位达100%, 1992年底至1993年春,为全面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县委组织百余人的宣传队伍,深人基层,协助乡镇、村居、场厂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县委党校分期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读书班,对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基层干部进行辅导、培训,参训人员达1200人。各部门、各单位也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995年8月,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县委宣传部、县政协、县教育局等单位联合组织系列宣传活动:出版《海坛抗日风云录》纪念文集,讲演平潭人民抗日斗争的英雄业绩,大唱抗日歌曲,举办书法、美术、诗词笔会等。重温历史,缅怀先烈,激发人们的爱国热情。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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