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统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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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21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统计管理
分类号: F20
页数: 2
页码: 388-389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时期,建立统计制度,主要统计户口、耕地、工业、农业、商业、财政、税收、征兵、田赋等。
关键词: 平潭 经济 监督

内容

民国时期,建立统计制度,主要统计户口、耕地、工业、农业、商业、财政、税收、征兵、田赋等。
  1954年4月成立县统计科。随后,统计工作从单纯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扩展到各专业性调查,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情况调整计划指标。“文化大革命”期间,撤销统计科,并人计划组,统计工作削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加强了统计工作。1979年9月,恢复统计科,并改称为统计局,建立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加强统计分析,开展各项专业普查,及时提供各类经济信息,为制定平潭县的经济发展计划提供依据。第一节统计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农业、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商业、财政、金融、文教、卫生等统计报表制度。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强调因地、因事制宜,下放部分统计报表管理权限,出现随意修改统计数字的虚报现象。1962年国务院颁布《统计工作试行条例》后,加强统计工作,制定统一的报表和主要统计指标,统计指标共有8大类60个项目。
  “文化大革命”期间,统计工作受到严重削弱,统计资料不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恢复和加强统计工作,强调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以统计部门的统计为准。1985年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在统计报表上进行改革,以适应全社会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发展的需要。《统计法》颁布后,对严重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以提高各类报表统计数字的准确性。
  第二节统计调查一、人口普查 1953年6月30日、1964年6月30日、1982年7月1日和1990年7月1日,全县先后进行4次人口普查,其中第四次人口普查规模最大,普查结束后平潭县被国务院评为“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单位”。
  二、工业普查 1950年3月,根据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全国工业普查的训令》,开展第一次工业普查,重点普查国有工业,并对私营工业及手工业进行调查。
  1985年开展第二次工业普查,重点普查工业企业情况。
  三、抽样调查 1984年,建立平潭县农村抽样调查队,在全县抽选14个村42个村民小组为农产品固定调查点。当年开展甘薯产量抽样调查,抽取面积230亩,割取样本2500-3000个。同时开始实行农村住户调查统计制度,全县共抽选山边、大中、港东、中湖、中南、西楼、东坑7个村70个调查户,并建立经常性的记账制度。主要调查农户生产、积累、收入和消费等共10大项519个统计指标,每年年终进行数字汇总。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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