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计划实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209
颗粒名称: 二、计划实施
分类号: F20
页数: 2
页码: 385-386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计划编制后,工业生产计划、商品购销计划由县计划委员会直接下达主管部门和企业,农业生产计划下达给各乡镇及主管部门,由乡镇再分解到村。县计划委员会定期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上一级计委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国民经济指标,则报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关键词: 平潭 经济 监督

内容

计划编制后,工业生产计划、商品购销计划由县计划委员会直接下达主管部门和企业,农业生产计划下达给各乡镇及主管部门,由乡镇再分解到村。县计划委员会定期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上一级计委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国民经济指标,则报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县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农村通过兴修水利,改变耕作制度,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相继建立国有工业企业,确立了国有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至1957年国民生产总值3105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比1952年增长47.93%,年均递增8.17%,三大产业结构的比例84.5:2.9:12.6,轻重工业比重为88.1:11.9,
   1958--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于急于求成,采取了许多违背经济规律的做法,加之受自然灾害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出现暂时的困难。1962年国民生产总值1624万元,比1957年下降47.7%;工农业总产值2113万元,比1957年下降41%,其中农业总产值1670万元,比1957年下降50.9%。县办集体企业开始发展,产值占全县工业产值的27.1%。轻重工业比例为71.6:28.40
   1963--1965年国民经济三年调整时期,全面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有所回升,1965年国民生产总值2717万元,比1962年增长67.3%,年均增长18.7%。三大产业结构比例为72.1:6.6:21.30
   1966--1975年第三个、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计划实施困难,经济建设遭到破坏,至后期国民经济才略有增长。1975年国民生产总值3571万元,比1965年增长31.4%,三大产业结构比例为48.3:21.1:30.6。全民所有制工业占工业总产值81.7%,
   1976-1985年,国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由于实行“改革、开放、搞活”和农村新经济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发展迅速,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198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1.11亿元,比1975年增长210%,年均递增11.7%,三大产业结构比例为44.3:25.9:29.8。工农业总产值1.07亿元,比1975年增长147.5%,年均递增7.8%;国有工业、县属集体工业、乡镇工业、村办工业分别占工业总产值的44.6%,15%,12.3%,28.1%;轻重工业比例为72.2:27.8,1986-1995年,“七五”、“八五”期间,坚持改革开放,进行治理整顿,调整经济发展布局,实施“加强主体、发展两翼、扩大开放、建设基础”的发展战略,确立以水产业、海上运输业、旅游业、砂石开采业为支柱产业。1995年国民生产总值达8.56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比1990年增长145.6%,年均递增19.5%;国内生产总值达7.109亿元,比1990年增长114.5%,年均递增16.7%;三大产业结构比例为46.1:19.3:34.6。乡镇企业发展迅速,成为经济总量增长的主要增长点,1995年总收入达7.25亿元,比1990年增长356.3%,年均递增35.5%。国有工业、县属集体工业、三资企业、乡镇工业、村及村以下工业分别占工业总产值的11.4%,2.8%,7.9%,17.4%,60.5%。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