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账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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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20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账户管理
分类号: F832.7
页数: 1
页码: 380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账户管理无章可循,县人民银行实行自由开户,随到随开,并无限制。
关键词: 平潭 金融 地方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账户管理无章可循,县人民银行实行自由开户,随到随开,并无限制。
  1961年后,由于企业专项基金分别开户,加上手工业合作组织下放,县人民银行账户相对增加,并具体规定开户手续:申请开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会计柜面初审,业务部门调查单位具体情况,最后由会计主管确定使用科目。一个单位同一性质的资金只能在一个银行开户,不能重复开户。
  1978年,县人民银行根据人行总行制订的《账户管理办法》,全面整顿清查账户,对合法账户给予重新登记继续开户;对非法账户坚决予以取缔;对不符规定的账户予以撤销合并;对错用会计科目的账户予以纠正。以后每年清理一次存款长期不动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认真贯彻省人行《关于账户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对小集体工商业、各种生产生活劳动服务组、个体工商业及各种公司,均放宽给予开户。
  1987年,针对对台贸易多头开户、多家贷款、账户管理混乱情况,由县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各专业银行、信用社对全县参加对台贸易的国营、集体工商业、公司、各类厂场、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的账户进行全面清查整顿,对多头开户、多头结算、多头提现、多头贷款单位和个人进行彻底清理。1991年初全县账户清理整顿工作基本完成。
  至1995年底,各银行信用社共开立基本存款账户1144户,一般存款账户I户,临时存款账户2户,专用存款账户141户。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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