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图书馆
平潭图书馆
机构用户
平潭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一节 高利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18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高利贷
分类号:
F832.7
页数:
2
页码:
376-377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时期,由于平潭经济落后,人民生活困难,一些城乡富户,采取签写契约或实物抵押发放高利贷,其形式有实物贷和货币贷两种。
关键词:
平潭
金融
地方
内容
民国时期,由于平潭经济落后,人民生活困难,一些城乡富户,采取签写契约或实物抵押发放高利贷,其形式有实物贷和货币贷两种。据民国35年(1946年)调查,借款用于家庭生活的占70%,购买种子、渔农具、肥料等占10%,疾病医疗的占10%,用于迷信的占10%, 一、实物高利贷实物高利贷多以借物还物、借钱还物、实物抵押等三种形式出现。民国时期,民间实物高利贷比较普遍,有“鱼担”、“蟹担”、“麦担”、“蕃薯担”、“花生担”等多种名目。
“鱼担”、“蟹担”在渔区盛行。贫苦渔民借贷时约定以捕捞的鱼、蟹等水产品作为偿还物,放贷人为了达到高利盘剥的目的,在渔讯季节以低于市场价格收回水产品抵还放贷款本息,或在秤上做文章,从中盘剥。这种借贷利息一般月息高达30%-50%, “麦担”、“蕃薯担”、“花生担”是从事农业的农民在播种之时缺乏种子、种苗或平时断炊缺粮,向乡村地主或富户借出钱、物时,约定待农作物收成季节,以农产品抵还本息的短期借贷行为。放贷者多采用“小斗出”、“大斗进”或“小秤出”、“大秤进”的手段对贫苦农民进行敲诈。月息一般40%-60%之间。
二、货币高利贷货币高利贷有信用借贷、抵押借贷和担保借贷三种形式。县内民间借贷市场上,除一般高利外,尚有套利、割头利、日利、车利等名目。
套利多为商人临时因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在购货前向货币持有者告贷,并以商品周转时间为限,每周转一次为“一套”,故称“套利”,月息5%-10%a 割头利又称“月割”,是在借贷之日根据双方面约利率,贷出者即从借人者所借的款额中扣取头一月的利息,从第二月起又按扣取前的足额本金按月计收利息。
日利以复利计息的办法,逐日累进计算利息,俗称“蓄仔利”。为高利借贷中利率最高的一种计算方式。
车利复利计息的另一种方式,即在面约的期限内,到期一次归还本息,逾期不还则将本息相加逐月累进计息,如车轮滚动,越滚越大。
50年代,县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以支持发展生产,救助百姓生活困难,打击农村高利贷活动作为农村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务。1950~1958年累计发放农村生产、生活贷款1366.5万元,使平潭城乡高利贷活动逐步敛迹。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