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理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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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18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理赔
分类号: F832.7
页数: 2
页码: 375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85年8月23日,10号强台风正面袭击平潭县,风力12级以上,持续13个小时,由于风速快,强度大,暴雨急,给全县人民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保险公司赔付款523107元。
关键词: 平潭 金融 地方

内容

1985年8月23日,10号强台风正面袭击平潭县,风力12级以上,持续13个小时,由于风速快,强度大,暴雨急,给全县人民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保险公司赔付款523107元。其中县水产公司所属基层单位13个全部受损,保险公司赔付款115160元。县电厂水泥电杆被台风打断79根,高压线、变压器、发电机等均受到损失,保险公司及时给予赔款67629元,24小时内恢复县城供电,10天恢复全县供电。1994年赔付人保船舶有70艘,赔付总金额达4126834元,其中赔付10万元以上有10艘。苏澳镇民主村阮忠明单位浙机107号船,于1993年10月30日在浙江省台岱海域沉没,船上共有13人,有11人下落不明,县保险公司赔付798900元;白青乡林绍杰单位的浙丽机91号船,于1994年1月23日在龙海县镇海角海面因触礁沉没,赔付708120元;苏澳镇看澳村高扬枝单位浙青机37号船,于1994年7月2日在长江口南水道与他船碰撞沉没,赔付金额640500元。
  1981--1995年,15年间共处理赔案7305件,赔付金额4090.87万元,对补偿保户的损失,帮助其及时恢复生产,安定人民生活,维护社会治安起了积极作用。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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