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业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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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165
颗粒名称: 一、工商业贷款
分类号: F832.7
页数: 2
页码: 367-368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平潭工商业基础差,政府为稳定金融和物价,紧缩贷款头寸,工商业贷款不多,1950-1952年累计发放工商业贷款18.3万元。
关键词: 平潭 金融 地方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平潭工商业基础差,政府为稳定金融和物价,紧缩贷款头寸,工商业贷款不多,1950-1952年累计发放工商业贷款18.3万元。
  1953年后,县政府实行粮、油、棉统购统销,县人民银行对商业部门收购粮、棉、油以及主要农副产品所需资金采取“充分供应,就地给钱”的信贷政策。同时,运用信贷杠杆融通资金,对90户国营门市部、75户公私合营商店、37户合作商店予以扶持,促进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底,工商业贷款余额为369万元(其中,工业贷款1.7万元,商业贷款367.3万元),比1952年底增加358.8万元。
  “文化大革命”10年中,银行信贷工作受到冲击,工业生产处在停产半停产状态。特别是1966-1970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一直在300-400万元之间徘徊,工业贷款余额仅在20-40万元上下浮动。1970年末全县工商业贷款余额为839.4万元(其中工业贷款余额20.2万元,商业贷款余额819.2万元)。
  1978年后,全县工商业生产经营呈现良好势头,至1983年,工商业贷款余额达2184.4万元(其中工业贷款473.1万元,商业贷款1711.3万元)o1984年,全县以平顺贸易公司和东甲贸易有限公司为主的54个国营、集体、联合体企业经营台货,自1984年10月至1985年4月,共发放对台贸易贷款11289.5万元。由于企业盲目进货,造成部分商品积压,县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积极协助企业推销积压台货,收回部分贷款。至1985年末,全县对台贸易贷款余额1967.2万元。1986年继续紧缩银根,控制贷款规模。当年,发放商业贷款6358.3万元,比1985年少发放1204.25万元。至1988年末,全县工业贷款余额1206.7万元(其中工商银行1015.7万元,农业银行191.0万元);商业贷款余额5208.1万元(其中工商银行3259.4万元,农业银行1948.7万元)。
  1990年,工业生产持续滑坡,国营集体商业企业受个体商业冲击,销售不畅,库存积压。为了支持企业升温,各家专业银行适时调整工业贷款结构,重点投向一、二类企业,对国营集体商业组织适销对路商品也予支持。年末,工商业贷款余额达7868.3万元,其中工业贷款余额1433.9万元,商业贷款余额6434.4万元。
  1992年,省、市政府平潭现场办公会议后,县工商企业出现转机,一些外资企业开始在平潭落户,信贷资金需求趋旺。当年,全县各家银行共发放工商业贷款10299.5万元,其中工业贷款2361.9万元、商业贷款7937.6万元,年末余额达11191.0万元。
  1993-1994年,各家银行普遍减少信用贷款,推行抵押贷款,县农行当年贷款抵押率达85.4%,县工商银行贷款抵押率达78.6%。至1994年底,全县工商业贷款余额达14461.6万元,比1977年增加13210.6万元,其中工业贷款余额6094.1万元、商业贷款余额8367.5万元。
  1995年,工业贷款比重增大,全县工商业贷款达19299.0万元,其中工业贷款余额11884.7万元、商业贷款余额7414.3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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