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当铺 钱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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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14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当铺 钱庄
分类号: F832.7
页数: 1
页码: 363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当铺、钱庄基本情况。
关键词: 平潭 金融 地方

内容

一、当铺当铺,平潭俗称“当店”。民国初期至民国25年(1936年),县内比较出名的当店有7家,其中城关3家、乡村4家。民国初年开业的“福成”当店,资金24万元(法币),于民国24年停业。当铺受理的当物有金银、金银首饰、古玩、棉被、网具等。当物一般按六至七成作价,价值低的当物只按三至四成折算,金银首饰按七成左右估价,金银则按十成作价。当期几个月至1年不等,最长的3年。当铺接纳典当物品,经鉴别、定价成交后,付以当票。
  二、钱庄民国17年公裕钱庄开业,由数家商店各投股100银元。同年发行由福州出票店代印的“大洋票”即“公裕纸币”2万多银元,面额为1角、2角、5角3种,流通全县。经营期间,还办理少量商店短期贷款,月息1.2%--1.8%。民国26年,因日伪骚扰平潭,被迫收回全部纸币而宣告停业。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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