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金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139
颗粒名称: 卷十七 金融
分类号: F832.7
页数: 23
页码: 360-382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初期,平潭设有当铺和钱庄。民国25年(1936年)福建省银行在平潭设立合作金库,办理银行业务。民国32年,福建省银行在平潭设立办事处,至民国34年,因货币急剧贬值,物价扶摇直上,办事处无法开展业务而撤销。
关键词: 平潭 金融 地方

内容

民国初期,平潭设有当铺和钱庄。民国25年(1936年)福建省银行在平潭设立合作金库,办理银行业务。民国32年,福建省银行在平潭设立办事处,至民国34年,因货币急剧贬值,物价扶摇直上,办事处无法开展业务而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银行闽侯地区中心支行在平潭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平潭县办事处,1951年办事处改为县支行,领导全县金融工作。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县支行成为信贷、结算、现金出纳的中心,对抑制通货膨胀,稳定金融物价,起了积极作用。1958年“大跃进”时期,因受“左”的错误影响,以致货币投放失控。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取消“全额信贷”,使货币流通走上正轨。“文化大革命”期间,平潭金融业又受到冲击,甚至关门停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金融业经过拨乱反正,获得生机。对金融体制、信贷资金管理、外汇、保险以及农村信用社等进行的一系列改革,促使金融部门成为筹集融通和分配资金及管理经济的主要职能部门,在建立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同时,逐步形成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家银行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但由于金融客观调控机制还不完善,各项配套措施还跟不上,以致在80年代中期出现过信贷投放剧增,市场货币偏多,部分贷款沉淀,以及民间标会盛行,给金融诈骗活动以可乘之机,酿成全面倒会、冲击金融市场等问题。
  进入90年代,金融部门在继续深化改革的同时,采取紧缩信贷,强化现金管理,控制货币投放,开办保值储蓄,大力吸收存款,加强自身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平潭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至1995年底,全县共有金融机构59个,干部职工539人。全县各项存款余额达57870.3万元,其中城乡储蓄存款达37103.6万元,分别是1978年的45倍和194.1倍;各项贷款余额达35838.2万元,比1978年增14.8倍。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