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图书馆
平潭图书馆
机构用户
平潭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节 国营企业利润监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13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国营企业利润监交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2
页码:
357-358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7年5月,县税务局对县百货公司、药材公司、粮食公司、纺织品公司、专卖公司、水产公司、外贸公司等7家国营企业利润实行监汇,5-8月共监汇利润82382元,折旧基金5903元。
关键词:
平潭
税务
管理
内容
1957年5月,县税务局对县百货公司、药材公司、粮食公司、纺织品公司、专卖公司、水产公司、外贸公司等7家国营企业利润实行监汇,5-8月共监汇利润82382元,折旧基金5903元。
1958年4月,对国营企业实现的利润,改单纯催汇为监督就地交库,并对亏损企业审核拨补。全县实行监交的单位有商业局(辖县百货公司、县纺织品公司、县水产公司、县外贸公司)、县药材公司、国营碾米厂、公私合营面粉厂、公私合营联合商店、公私合营美升纱布零售店等6个单位。监汇单位只有粮食局。
1973年9月后,建立年终清理、对账、结算及表报制度。至1978年监交(汇)企业29户(其中监汇4户、监交25户),实现利润273.67万元,人库313.37万元(含上年欠交额)。
1981年1月1日起,县属国营企业利润监交工作改由县财政局直接办理。1984年10月,国家将国营企业应当上交国家的利润改为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监交任务遂告终止。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