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纳税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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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135
颗粒名称: 四、纳税检查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1
页码: 357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6年以前,为推动民主评议,在主要行业中选择有代表性的重点业户进行检查,依率计征。1956年后,全民和集体企业成为主要纳税对象,企业自查自纠,成为纳税检查的一项经常性工作。1959年检查443户次,发现错漏249户,查补税款96485元,错收退税3904元,清缴欠税85618元。1964年8月,县税务局组织人员查补各税31642元,误征退税4120元。
关键词: 平潭 税务 管理

内容

1956年以前,为推动民主评议,在主要行业中选择有代表性的重点业户进行检查,依率计征。1956年后,全民和集体企业成为主要纳税对象,企业自查自纠,成为纳税检查的一项经常性工作。1959年检查443户次,发现错漏249户,查补税款96485元,错收退税3904元,清缴欠税85618元。1964年8月,县税务局组织人员查补各税31642元,误征退税4120元。
  1978年对所得税汇算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汇算户104户次,补回所得税款44488元、工商税款60932元、临时经营税款18678元,共查补偷漏税款12.41万元。1983年7月,县税务局检查社队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695户,查补税款57780元,罚款3268元,清回欠税款83810元。1985年9月,县人民政府成立纳税大检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全县1259个纳税户中抽查1902户次,查出偷漏671户,查补各税款92.18万元。1988年对民间小额对台贸易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处偷漏税案件14起,补税罚款44.33万元。1989年开展“三户一税”(个体大户、商业批发户、租赁承包户、个人收入调节税)专项检查,查出漏税159户,查补各税款8.7万元。1983-1991年,共查处各类违章案件870多起,补税、罚款207.6万元。1993年9月1-20日,对8家房地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查出漏税99.3万元,人库50万元。1985-1995年连续11年开展纳税大检查,共查补偷漏税款1245.93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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