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纳税鉴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134
颗粒名称: 三、纳税鉴定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1
页码: 357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50年代初,为防止错漏,税务专管员辅导企业依法申报纳税,随后使用纳税联系卡片。1956年开始使用统一印制的“企业纳税鉴定表”,当年全县共鉴定88个纳税单位。1962年鉴定范围扩大到全县所有的纳税、交利企业单位。
关键词: 平潭 税务 管理

内容

50年代初,为防止错漏,税务专管员辅导企业依法申报纳税,随后使用纳税联系卡片。1956年开始使用统一印制的“企业纳税鉴定表”,当年全县共鉴定88个纳税单位。1962年鉴定范围扩大到全县所有的纳税、交利企业单位。
  1984年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由纳税义务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向税务机关申请纳税鉴定,税务机关对其申请进行审核,确定税种、税目、税率和纳税环节、计税依据、纳税期限、征收方式等,发给纳税鉴定书。此后,随着税务征管模式逐渐向“征、管、查”三分离转变,纳税鉴定于1992年取消。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