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124
颗粒名称: 三、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1
页码: 355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89年3月,国务院发布《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办法),开始征集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率为10%,即按当年预算资金收入或税后利润的10%计征。1989年县内征收30.96万元。1990-1992年,共征收94.11万元。1992年10月起停征。
关键词: 平潭 税务 管理

内容

1989年3月,国务院发布《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办法),开始征集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率为10%,即按当年预算资金收入或税后利润的10%计征。1989年县内征收30.96万元。1990-1992年,共征收94.11万元。1992年10月起停征。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