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增值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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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088
颗粒名称: 八、增值税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1
页码: 347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84年9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草案)》,增值税正式列为流转税主要税种之一。县应税产品有纺织品、服装、机器机械、鞋帽、食品、其他轻工产品及非金属矿产品等项目,1988年全县征收增值税有97户,其中定期定率、年终结算的32户,定期定率65户。
关键词: 平潭 税务 管理

内容

1984年9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草案)》,增值税正式列为流转税主要税种之一。县应税产品有纺织品、服装、机器机械、鞋帽、食品、其他轻工产品及非金属矿产品等项目,1988年全县征收增值税有97户,其中定期定率、年终结算的32户,定期定率65户。
  1994年1月,全面推行以增值税为主要内容的税制改革,增值税成为流转税中的主体税种。全县共有增值税纳税人2004户。其中认定一般纳税人193户,当年共征收税款1432万元。1995年对一般纳税人进行清理,取消31户一般纳税人资格,当年征收税款1585万元。1984年9月至1995年底人库税款4187.45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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