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图书馆
平潭图书馆
机构用户
平潭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一节 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0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财务管理
分类号:
F812.7
页数:
2
页码:
337-338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商业企业财务管理、乡镇财务管理。
关键词:
平潭
地方
财政
内容
一、商业企业财务管理 1950-1952年,国营商业企业由中央贸易部统一管理,建立贸易金库,实行货币大回笼、物资大调拨的管理体制,商品购销都由省、市专业公司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1953年起,实行分级管理、分别核算,企业利润归中央财政收入。1956年平潭县各专业公司相继成立,推行经济核算制度,由国家核定资金,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58-1976年,实行“条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在财务上实行统一盈亏、分类核算。
1978年起,对企业投资逐步改无偿为有偿,并推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1983年,全县商业系统中小型企业试行第一步利改税,当年核定商业局所属6个国营公司上缴税利133万元(实际完成133.2万元)。1984年11月起,进行第二步利改税,以独立核算的自然门市(店)为单位核定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1985年起,按照“钱跟粮走”的精神,粮食企业财务下放给县管理,纳入县财政预算,划分为中央及省预算部分和县预算部分。
二、乡镇财务管理 1956年在潭城镇、中湖乡、东澳乡3个乡镇,建立乡镇一级财政。1958年撤区并乡,各乡镇普遍建立乡镇一级财政。同年8月,县政府颁发《平潭县关于普遍开展试行建立乡、镇一级财政方案(初稿)),对乡镇财政的收支范围,以及建立乡镇财政的方针、步骤与方法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961年,根据“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贯彻“三级核算,各计盈亏,等价交换”的管理原则,国家对公社一级财政管理实行“收入分项计算,分别上交,支出下拨,包干使用,节余归社”的办法。1971年,基层营业所、信用社、税务所、公社财政组4家合并,全县按公社设立12个财政组,实行统一收支,单独编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1986年普遍建立乡镇财政所。1987年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超收分成,短收扣支,一年一定”的办法。当年,县审计局开始对乡镇财政收支轮流进行审计。1988--1989年,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发挥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本着“巩固、完善、提高”的原则,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定额补助,超收分成,短收不补,一年一定”的管理体制。同时,通过审计,健全收支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至1995年末,又对乡镇财务审计达49次,共审出违规违纪金额327.18万元,并提出审计建议50条。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