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预算外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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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063
颗粒名称: 第七节 预算外支出
分类号: F812.7
页数: 2
页码: 335-336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时期,预算外资金主要用于弥补预算内财政开支的缺口,以支付兵丁的薪饷和办公费用为主,用在经济建设和公共事业上微乎其微。民国32年(1943年),县财政临时门(预算外)支出预算106.68万元(法币,下同),实际支出66.90万元,其中公务员生活补助费40.90万元、队警粮食补贴2.52万元,其他用于乡镇公所和政府办公费用开支。
关键词: 平潭 地方 财政

内容

民国时期,预算外资金主要用于弥补预算内财政开支的缺口,以支付兵丁的薪饷和办公费用为主,用在经济建设和公共事业上微乎其微。民国32年(1943年),县财政临时门(预算外)支出预算106.68万元(法币,下同),实际支出66.90万元,其中公务员生活补助费40.90万元、队警粮食补贴2.52万元,其他用于乡镇公所和政府办公费用开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财政部门掌管的预算外资金坚持量人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实行统一提取、统一安排支出的管理方式,作为地方因地制宜安排一些特殊必要的开支,以补充国家预算的不足。
   预算外资金支出,主要有经济建设支出(包括预算外工业支出、农业支出、水产支出、交通支出、邮电支出、固定资产设备更新、水利支出、基建支出、大修理支出),城市维护支出(包括城市公共事业支出、公房管理支出),社会文教支出(包括公安、安全支出)和其他支出(包括资金调拨支出、屠宰检验支出、交易所支出、招待所支出等)。
   1958年,“大跃进”开始,当年预算外支出21.81万元,用于经济建设18.49万元,占84.78%,“文化大革命”期间,各项正常工作遭到破坏,预算外收入大幅度下降。在“三五”计划时期(1966---1970年),预算外支出总计15.93万元,年均支出3.19万元,其中用于经济建设0.90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预算外收入逐年增加,支出逐年扩大。1985年支出903.37万元,其中用于经济建设支出400.45万元、城市维护支出111.28万元、社会文教支出238.99万元,分别占总支出44.33%,12.32%,26.46%,1995年全县财政预算外支出654.00万元,其中用于社会文教事业支出高达502.00万元,占76.76%。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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