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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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057
颗粒名称: 一、行政支出
分类号: F812.7
页数: 1
页码: 333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时期行政支出范围包括县政府及乡镇公所所属机关经费,其中乡镇民代表会议经费由乡镇自筹支出。民国32年(1943年)第一次行政会议临时费预算5000元(法币,下同)。民国33年办公费预算11270元,其中文具费5500元、邮电费400元、各种消耗2820元、印刷费1200元、杂支780元。民国34年,行政经费支出389611元。民国36-37年,行政经费预算达2648.80万元。
关键词: 平潭 地方 财政

内容

民国时期行政支出范围包括县政府及乡镇公所所属机关经费,其中乡镇民代表会议经费由乡镇自筹支出。民国32年(1943年)第一次行政会议临时费预算5000元(法币,下同)。民国33年办公费预算11270元,其中文具费5500元、邮电费400元、各种消耗2820元、印刷费1200元、杂支780元。民国34年,行政经费支出389611元。民国36-37年,行政经费预算达2648.80万元。
   1953年,行政机关经费支出196138元。支付范围有县人大、县政府和7个区政府的行政机关经费,其中行政人员276名,工资数129196元。随着行政机构的增设增员、物价浮动、薪金增加、设备添修等,行政机关经费支出数额逐年递增。1995年,行政支出达1433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4.92%。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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