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济建设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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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04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经济建设支出
分类号: F812.7
页数: 2
页码: 329-330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时期,由于平潭县财源枯竭,用于经济建设方面的投资极少。民国31-32年(1942--1943年),经济建设类支出10588.13元(法币,下同),占同期县财政总支出的4.81%。民国36-37年,预算总支出为370831万元,而经济建设类预算支出为5280.6万元,仅占总预算支出的1.42%, 50年代初期,地方财政收入十分有限,但县政府重视经济建设,每年都投入一定数额资金。
关键词: 平潭 地方 财政

内容

民国时期,由于平潭县财源枯竭,用于经济建设方面的投资极少。民国31-32年(1942--1943年),经济建设类支出10588.13元(法币,下同),占同期县财政总支出的4.81%。民国36-37年,预算总支出为370831万元,而经济建设类预算支出为5280.6万元,仅占总预算支出的1.42%, 50年代初期,地方财政收入十分有限,但县政府重视经济建设,每年都投入一定数额资金。1953-1959年,全县经济建设支出134万元,占财政总支出23.02%。此后,由于在工业、交通、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及城市建设等方面注入大量资金,使经济建设的落后局面得到初步改观。1995年经济建设支出1752.0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8.25%, 一、交通邮电支出民国23年,福建省政府建设厅投资4000元在平潭县青峰澳建防浪堤。民国32年,县政府在交通投资支出仅874元。民国36-37年交通投资支出达60.03万元。
  1952年开始,县内修建公路、添置少量海上交通工具,至1957年县财政交通支出5.18万元。1958-1962年,交通支出10.06万元。1963年,国家投资35万元,建造娘宫至福清小山东客运码头。
  “文化大革命”时期,经济建设受到破坏,交通运输业发展缓慢。1978年后,逐年加大交通邮电建设投入。至1982年,共投资95万元,修建小岛公路39.7公里、客货运码头5座。1985年县政府无偿投资65万元,安装自动电话交换机。同年5月,开始对娘宫至城关公路进行拓宽取直,并铺设全县第一条沥青路面,总投资580万元;9月,投资171万元的竹屿口港500吨级杂货件码头竣工。
  1989年4月,正式动工兴建5000吨级金井码头,县安排100万元的配套资金。同年底,投资459万元兴建东庠陆岛码头。1992年7月完成县城30多条街居主干道水泥路建设,总投资380多万元。同年,县政府还无偿投资350万元,开通5000门程控电话。1993年6-8月,澳仔底、草屿陆岛交通码头先后开工,工程总投资320万元。1995年,用于交通邮电投资995.00万元。
  二、农林水支出民国时期,政府就将农业支出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民国34年预算增产推广费7800元,实支出140元。民国37年财政总预算书临时门中,农林经费预算100万元,实际支出无从稽考。
  1950年9月开始,开展全县大规模的生产运动,当年农田基建投资4285元。1955年水利基建3590元。1956年农场基建开发芦洋埔,投入资金510万元。1990年,以减免农业税的方式支持农民开垦荒地。1995年,全县农林水支出289.00万元。三、工业支出 1949年前,民国政府均无投资兴办工业企业,地方财政亦未将工业企业支出列入预算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政府重视兴办工业企业。从1953年起,县建立一级财政,将工业部门经费支出纳入地方财政预算。1954--1957年地方累计支出17350元。1958年,县财政预算内外累计拨款35.08万元,大炼钢铁亏损支出55.88万元,合计支出90.96万元。
  60年代初期,因海防战备紧张,工业支出锐减,1962年工业支出仅有6.79万元。1967--1969年财政预算外资金没有安排工业交通支出。1970年,筹建盐场、新电厂、外贸冷冻厂,当年基本建设投资16.38万元;新产品试制和设备更新支出3.7万元。1973年投资1116.61万元,筹建东澳水产冷冻厂及附属设施。1975年县财政拨款50万元,修建县自来水厂。1977年,兴建标准砂厂第一条软炼标准砂湿法生产线,1988年又动工兴建第二条湿法生产线,总投资923万元。1995年财政预算用于工业企业挖潜改造资金达402万元。四、能源支出 50年代以前,没有发电设施。1953年,县财政支持兴办地方国营平潭县发电厂。1977年投资60万元开发风力资源,兴办风力发电试验站。1983年建设潮汐发电站,总投资530万元。
  1986年9月榕福平输变电工程竣工通电,总造价806万元,其中平潭投资510万元。1988年3月投资225万元兴建平原变电站,嗣后县财政、电力公司还先后拨补和垫付资金37.5万元。1989年6月,投资170万元,同时利用联合国资助20万美元,开发FD-32-200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时,国家拨款246.9万元,用于农村能源开发。1995年,全县能源支出66.00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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