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污费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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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038
颗粒名称: 一、排污费收入
分类号: F812.7
页数: 1
页码: 325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84年10月,县人民政府颁发《平潭县排污收费和管理暂行规定》,从第四季度起征收排污费,至年底收入0.16万元,占当年其他收入类的0.05%,归在财政预算内收入的其他收入项内。从1986年起,排污费收入与教育事业费附加同列为专项收入。1994年排污费收入29万元,1995年收入34万元。
关键词: 平潭 地方 财政

内容

1984年10月,县人民政府颁发《平潭县排污收费和管理暂行规定》,从第四季度起征收排污费,至年底收入0.16万元,占当年其他收入类的0.05%,归在财政预算内收入的其他收入项内。从1986年起,排污费收入与教育事业费附加同列为专项收入。1994年排污费收入29万元,1995年收入34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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