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企业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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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03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企业收入
分类号: F812.7
页数: 1
页码: 324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渔农业生产,逐步发展海岛工业。1951年,总产值92900元,企业收入合计11010元。
关键词: 平潭 地方 财政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渔农业生产,逐步发展海岛工业。1951年,总产值92900元,企业收入合计11010元。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县内共有2家中央国营企业、4家地方国营企业。1958年,县内企业新增27家。由于发展过快,经营管理没有跟上,部分企业亏损,1959年关闭16家。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对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当年收入36.34万元。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不景气,管理混乱,导致企业收入减少,10年间仅收入144.32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作重点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平潭注重发展电力和交通通讯基础设施,初步形成采矿、机械、制盐、造船、食品、罐头、酿酒、印刷、工艺美术等富有海岛地方特色的工业体系。1983年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当年工业企业收入51.27万元。进人90年代,落实承包经营责任制,强化管理措施,企业经营效益明显好转。1993年全县工业企业收入473.30万元,创历年最好成绩。此后多数企业经营滑坡,亏损面扩大,1995年全县企业收入仅192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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