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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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02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经营管理
分类号: F75
页数: 1
页码: 314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潭县没有自营进出口权。1956年,县水产供销公司收购加工鱼翅、紫菜饼,首次向省外贸专业公司供货。
关键词: 平潭 对外贸易 经济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潭县没有自营进出口权。1956年,县水产供销公司收购加工鱼翅、紫菜饼,首次向省外贸专业公司供货。1959年8月,平潭县商业局成立外贸经理部,县与省有了对外贸易对口专营机构,向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供货。1964年5月,成立福建省平潭县外贸采购公司,行政、业务均属县商业局管辖。1972年春,改称为福建省平潭县外贸公司,开始独立筹建出口货源基地,专业经营出口商品供货业务。1979年2月,县外贸局成立,下辖外贸公司、外贸冷冻厂,隶属莆田地区外贸局。同时,县政府设立进出口办公室,主管全县外贸工作。
  1981年4月,省工贸公司成立,有关水产品和原盐的出口业务,从外贸部门分别移给省水产进出口公司、省盐业公司归口经营。
  1984年9月,国务院批转贯彻外贸部《外贸体制改革意见》后,外贸业务再呈活跃。水产市场扩大开放经营,县外贸公司、外贸冷冻厂、县水产公司外贸股、县水产养殖公司等部门均可独立经营外贸业务。
  1985年3月,撤销外贸局,改称平潭县对外贸易公司,成为独立经营的地方性对外贸易的经济实体,按照“放开经营,自负盈亏,工贸结合,产销结合”的方针,实行两级承包。县外贸公司与省、市外贸专业公司,变隶属关系为伙伴关系,推行出口供货计划承包体制。外贸冷冻厂同县外贸公司脱钩,归口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管理,为省公司直属企业。县内相关企业也自行与国内各口岸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挂钩,开展出口供货业务,逐步形成以外贸公司为主体,多层次、多渠道的采购、供货的外贸新体系。
  1991年初,外贸企业全面实行“统一领导,自负盈亏,平等竞争,取消补贴,二八分成”的第二轮承包经营机制。省、市外贸、工贸公司的出口货源改外贸渠道进货为直接从个体户、联合体进货。县外贸专业企业处境艰难,对公司内部的股、组、部实行竞争中标承包经营,富余人员停薪留职,发放生活费。
  1992年4月,省市平潭现场办公会议后,为鼓励平潭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平潭的经营自主权、经营范围和管理的灵活性,批准成立福州市外贸进出口公司平潭分公司,作为平潭县属的外贸公司,经营范围除与市外贸公司相同外,可以经营对台小额贸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同时,放宽平潭岛进口商品的限制,鼓励发展保税仓储业,允许除毒品、武器、淫秽物品之外的外国商品,在海关监管的地点和保税仓储区内储存、改装、加工、加贴标签后复运出口,免征关税和进口产品税或增值税。1995年开发少雄山,开辟保税仓储区。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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