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招商引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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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01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招商引资
分类号: F75
页数: 2
页码: 312-313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8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对外经济交往日趋频繁,平潭招商引资进入起步阶段。1981年春,在省外贸工艺品进出口公司支持下,县工艺美术厂同香港凯高洋行签订尼龙花来料加工合同,引进原料和技术设备,当年首批生产出口8种规格的人造花。
关键词: 平潭 对外贸易 经济

内容

8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对外经济交往日趋频繁,平潭招商引资进入起步阶段。1981年春,在省外贸工艺品进出口公司支持下,县工艺美术厂同香港凯高洋行签订尼龙花来料加工合同,引进原料和技术设备,当年首批生产出口8种规格的人造花。
  1988年,平潭与香港、澳门、日本客商签订合作开发花岗岩、合资经营烤紫菜加工和花岗岩荒料补偿贸易合同,引进外资377万美元,签定来料加工合同6份,工缴费港币30万元。
  198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平潭列为全省33个沿海开放县之一。根据省政府规定,外商投资项目,平潭的审批权可达300万美元。为了吸引外商进岛投资,平潭鼓励外商成片经营开发土地,在用地价格和征收土地出让金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同时着力于改善外商投资的“软”、“硬”环境。1989年2月,首家三资企业——平潭县港岚塑胶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以中外合资形式批准成立,投资额人民币270万元。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省市平潭现场办公会议之后,县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公路、码头、港口、邮电通信、供电、供水等设施建设。在积极改善投资环境的同时,扩大招商领域和方式。县组织考察团先后出访日本、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等地,吸引大批国外厂商和侨胞社团来岚考察洽谈项目。当年,与中外客商洽谈项目211项,签订合同32项,批准成立三资企业10家,协议外资1060万美元。1993-1995年共成立三资企业39家,协议外资7252万美元。
  1995年12月,全县三资企业57家,其中独资31家、合资20家、合作6家,当年工业产值达2181万元,占全县乡以上工业产值20%。投资者主要来自日本、香港、澳门、新加坡、美国、加拿大等,其中台资企业居多,占48%。投资项目以基础设施、食品加工、水产养殖、机械工艺品加工、砂石加工、经营房地产和娱乐业为主。其中各类工业7家,占12%;房地产与娱乐业21家,占37%。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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