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油料统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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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974
颗粒名称: 二、油料统购
分类号: F71
页数: 2
页码: 299-300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3年,花生随同粮食纳入国家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轨道。
关键词: 平潭 贸易 经济

内容

1953年,花生随同粮食纳入国家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轨道。1956年全县花生总产220万公斤,统购181.72万公斤,完成任务165.8%,1957年统购任务157.55万公斤,实际人库122.1万公斤,完成任务77.49%,1958年统购225万公斤,实际入库166.78万公斤,完成74.13%,1959年,按每亩留种40斤(包括后备种子)和口油外,余下部分统购95%,另外5%由生产队分配给社员。当年人库239.4万公斤。
  1961年实行包产包购,任务一年一定。包产明确后,超产部分国家增购不超过40%,1962年,根据中央提出的“少购一点,少销一点,多上调一点,少进口一点,多挖一点地方潜力”的指示,对丰收地区实行超产超购超奖,对轻灾地区不减免征购任务,对灾害较大地区适当减免。当年全县花生入库220万公斤。
  1966年后,实行“一定三年”,以1965年的产量为基数,保持三年不变,先留足种子,待完成统购任务后分配口油。1966--1968年统购任务定为57.5万公斤,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征购任务均未完成。
  1971年起,实行粮油征购任务“一定五年”,以1970年的产量为基础,核定征购任务。1985年4月,对粮食统购实行合同定购,全县花生定购任务为120万公斤,当年收购121.84万公斤。1986年,凡完成定购任务每50公斤,国家奖售氮肥30公斤、生仁饼5公斤,县奖售平价供应的原粮50公斤。1987--1992年,共换购花生708.10万公斤。1993年后,花生合同定购取消。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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