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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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93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私营商业
分类号: F71
页数: 2
页码: 286-287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清末,平潭商户渐多。宣统二年(1909年),为保护商家权益,城乡商民遵章组建平潭商务分会。民国2年(1913年),县城有工商百余户。
关键词: 平潭 贸易 经济

内容

清末,平潭商户渐多。宣统二年(1909年),为保护商家权益,城乡商民遵章组建平潭商务分会。民国2年(1913年),县城有工商百余户。20年代起,“乾顺”商号在福州下杭街开设商行,建立货栈,开展批发业务。抗日战争前夕,各种工商业有200余户,日本侵华战争开始后,平潭六度沦陷,海上运输受阻,货源短缺,较大的商号因此抽调资金到外地经营。民国30年伪军郑德民部进犯平潭时,在南街原“庆寿龄”店址,开设贸易公司,以日本侵略军为靠山,从厦门等地运来洋货和海上抢来的货物,垄断县城商业的货源。民国35年冬,林荫发起筹办四维公司,经营省内土特产品的订货、购销、运输等业务。公司在福州下杭路开设“济兴商行”,在邵武、柘荣设购销点,以平潭的鱼货换取当地的名特产品。因政局动荡,利润微薄,公司经营两年多后关闭。至民国36年,全县工商业有243户,其中,棉布业规模较大,主要商号有美升、源慎、华昌等;京果业次之,销售柴、米、油、糖和其他生活用品,主要商号有乾顺、和顺、庆寿龄、同福等;再次是药材业,主要中药店有三益堂、同安、安兴、广德春、益生春等。经营水产品购销业务,主要是几家私营鱼牙。县城的较场仔、右营有多家鱼牙代行商收购鱼货,或自行购销,销往福清、福州、涵江等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县人民政府保护私营工商业,促进商业发展。1953年底,经行业整顿,县城有商业、饮食服务业178户,从业人员414人(不包括摊贩),资金26万元。1954年8月,县成立对私改造领导小组,开展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9月,26家私营棉布商中,有9家转为渔、农业生产,2家转营服务业,5家归口经营,10家继续经销。12月,55家私营的京果、屠宰、水产、木材、砖瓦、酱M业商户中,14家转入渔农业。行商全部另谋生路,坐商、摊贩分别接受各种形式的改造,纳入国家计划经济的轨道。
   1956年1月起,深化对私改造,采取“统一规划、统一行动、集体申请、一次批准”的办法,在调查摸底之后,批准水产、饮食、棉布、粮食等6个行业90户为国营门市部;猪肉、京果、蔬菜、糖果、水果、综合等5个行业75户为公私合营;烟酒、照相、理发3个行业37户组织合作商店。12月底,全县接受改造达366户(包括商业、饮食、服务业),占总户数85.9%。至1959年7月,全县私营小商贩仅106户。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私营工商业被取缔,多数小商贩改为代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允许个体商业发展。1980年发给经营许可证148户,其中代销66户。至1986年底,全县有个体私营工商3034户,从业人员3457人。政府鼓励个体劳动者积极开创门路,并组织个体劳动者协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至1995年底,全县个体批发、零售贸易网点达2770个,从业3790人;商品零售总额13742万元,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5.83%。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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