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国内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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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934
颗粒名称: 卷十三 国内贸易
分类号: F71
页数: 22
页码: 286-307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宋初,与外地有商贸往来的苏澳、钟门等地渐成市肆。明末清初的多次海禁,导致商贸衰落。康熙二十年(1681年)统一台湾后,海禁解除,商贸活动始趋活跃,商业中心逐渐移至县城。至抗日战争前夕,县城拥有商业网点及手工作坊、服务行业300余家。
关键词: 平潭 贸易 经济

内容

宋初,与外地有商贸往来的苏澳、钟门等地渐成市肆。明末清初的多次海禁,导致商贸衰落。康熙二十年(1681年)统一台湾后,海禁解除,商贸活动始趋活跃,商业中心逐渐移至县城。至抗日战争前夕,县城拥有商业网点及手工作坊、服务行业300余家。抗日战争胜利后,苛捐杂税繁重,加上通货膨胀,商户怨声载道,商业复趋萧条。民国38年(1949年)夏,国民党军败退平潭,封锁澳口,查封船只,对外交通受阻,物资无法进出,商业复遭严重摧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实行保护工商业政策。1951年6月,成立第一家国营商业公司——福建省平潭贸易公司营业处,经营粮食、水产、纱布等商品,以调节市场,平抑物价。1952年末在城关和农村重要集镇,举办多次城乡物资交流会,扩大商品流通领域。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完成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商业、合作商业、合营商业不断发展壮大,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业体系。1958年“大跃进”时期,撤销部分商业网点,关闭农贸市场,合作商业、公私合营商业,一跃而成为国营商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严重亏损。
  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商业经济逐步出现转机,恢复农贸市场。1966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1920万元,比1962年增长24.2%,“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错误影响,多种经济成分的商业体制再度受冲击,严重阻碍了商业经济的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执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发展方针,商业体制进行重大改革,政企分开,推行经营责任制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同时个体商业、集体联营商业迅速发展,改变国营商业单一经营的格局。1995年,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达14398万元,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350万元,比1978年增长9.85倍。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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