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噪声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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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932
颗粒名称: 三、噪声治理
分类号: TU984
页数: 2
页码: 283-284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93年县政府颁布《平潭县噪声污染防治暂行办法》,严格控管社会噪声,对各种噪声污染源进行整顿。
关键词: 平潭 城乡 建设

内容

1993年县政府颁布《平潭县噪声污染防治暂行办法》,严格控管社会噪声,对各种噪声污染源进行整顿。按“暂行办法”要求,3条商业主街道禁止拖拉机和后三轮车行驶,5条交通干道禁止鸣笛;建筑施工单位排放噪声不超标,并禁止各种打桩机在夜间施工;储运公司粮食加工厂与潭城镇粮食加工厂噪声粉尘污染扰民严重,分别搬迁。1995年监测,城区环境噪声平均值继续下降达52.3分贝;而由于各种车辆激增,交通噪声略有上升,平均值为72.7分贝。当年在巩固原已创建的噪声达标小区基础上,新建城区东片的1.5平方公里的噪声达标小区,使达标区面积占城区面积的66%。通过整治和创建达标区,提高了城区声学环境质量。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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