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规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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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91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规划管理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
页码: 281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80年4月,县城初步规划编制后,县革委会即发出通告,对不按规划布局、乱占滥盖的,由县建设局责令停止施工或拆除。
关键词: 平潭 城乡 建设

内容

1980年4月,县城初步规划编制后,县革委会即发出通告,对不按规划布局、乱占滥盖的,由县建设局责令停止施工或拆除。1981年12月,成立县城镇建设办公室,加强对城镇规划和建设的管理。1985年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后,县政府制定实施细则。1989年6月,成立县城建设管理监察中队和潭城镇城建管理纠察队,根据总体规划的实施要求,对城区建设进行监察管理。至年底,共审批《城镇建设许可证)2242户,总面积33.96万平方米;拆除违章搭盖59户,违章起盖20户;调解道路纠纷28户,建房纠纷91户。
  1990年后,各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相继成立,在加强村镇规划总体设计工作的同时,对村镇建设,尤其是集镇、中心村的城建工作加强管理。
  1994年,县城建部门开展“城市规划年”活动,清理清查各类违章违法建设,全面清理房地产企业单位用地情况及个人建房情况,并对县城主、次干道,娘宫一小山东主要出人口的无证违章建筑依法予以取缔,以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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