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房地产开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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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91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房地产开发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
页码: 279
摘要: 本段介绍了1982年9月,县建设局、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平潭支行联合在县城上埔庄试建全县第一批商品房,共18幢36套,总建筑面积3816平方米。1985年3月和1987年3月,县基本建设开发公司先后在县城红山庄和龙风头附近建半成品商品房63幢,商品房12套,总面积13424平方米。主要销售给干部、工人和拆迁户。
关键词: 平潭 城乡 建设

内容

1982年9月,县建设局、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平潭支行联合在县城上埔庄试建全县第一批商品房,共18幢36套,总建筑面积3816平方米。1985年3月和1987年3月,县基本建设开发公司先后在县城红山庄和龙风头附近建半成品商品房63幢,商品房12套,总面积13424平方米。主要销售给干部、工人和拆迁户。
  90年代,房地产开发兴起,商品房建设逐年加快。1993年是平潭房地产发展最快的一年,先后成立丰华、胜辉、圣景兴业、泰元、庆鑫5家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坛、岚城等4家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年,全县共建商品房62幢、609套,总建筑面积59660平方米。
  1994年,根据《房地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平潭具体情况,县建设局设立房地产管理股,制定《平潭县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平潭县城关房屋拆迁管理规则》、(平潭县城关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房计价标准》等暂行规定,对全县的房地产开发实施规范化管理,同时对房地产经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当年3月。对取得资质证书的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技术、资金、开发经营情况进行年检。在房地产确权登记中,颁发所有权证书102户,办理房地产买卖鉴证70起,办理房地产抵押(评估)贷款260起;收取各类费用19.9万元。
  1995年,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14家,完成投资309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513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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