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房屋普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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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91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房屋普查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
页码: 279
摘要: 本段介绍了1985年4月,为加强房地产管理,在县城首次进行房屋普查,历时一年,共普查房屋4476幢,总建筑面积904764平方米。其中公房69幢,面积20365平方米;私房3414幢,面积528458平方米;单位自管房993幢,面积355941平方米。
关键词: 平潭 城乡 建设

内容

1985年4月,为加强房地产管理,在县城首次进行房屋普查,历时一年,共普查房屋4476幢,总建筑面积904764平方米。其中公房69幢,面积20365平方米;私房3414幢,面积528458平方米;单位自管房993幢,面积355941平方米。
   据普查统计,县城住宅面积58.5万平方米,其中居住面积为24.65万平方米,占住宅面积的42.14%;人均住宅面积28平方米,比1985年国家标准高1.51倍;住房拥挤户和不便户占总户数的6.5%。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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