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招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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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908
颗粒名称: (二)工程招标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
页码: 278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86年整顿建筑市场以后,开始在县内推行工程招标投标。凡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的组织招标投标,如不经过招标投标要求承包者,须经分管县领导审批;工程造价在5万以下的,由建设单位推荐,经县建设局集体研究决定。
关键词: 平潭 城乡 建设

内容

1986年整顿建筑市场以后,开始在县内推行工程招标投标。凡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的组织招标投标,如不经过招标投标要求承包者,须经分管县领导审批;工程造价在5万以下的,由建设单位推荐,经县建设局集体研究决定。评标根据:标价、质量、工期、社会信用。1988年上半年,县建设局设定额站,负责全县工程定额管理和组织工程投招标。当年经招标投标的工程有学校、市场等5项,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总造价382.3万元;1989年招标投标工程有金井码头附属建筑、银行、医院等5项,建筑面积7913平方米,总造价290万元。1990-1995年招标投标工程共计18项,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总造价5000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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