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住宅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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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88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住宅建设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
页码: 272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汉代以前,平潭县民居渔舍多是简易草寮和渔寮,墙体分竹木为架外封土和乱毛石砌筑两种。这种古老的民宅因缺乏御风雨、抗沙防潮的性能,不适应常年居住,以后逐渐成为渔农季节性住人和堆放生产用具的场所。
关键词: 平潭 城乡 建设

内容

汉代以前,平潭县民居渔舍多是简易草寮和渔寮,墙体分竹木为架外封土和乱毛石砌筑两种。这种古老的民宅因缺乏御风雨、抗沙防潮的性能,不适应常年居住,以后逐渐成为渔农季节性住人和堆放生产用具的场所。
  汉时沿用乱毛石砌墙,屋顶是“人”字形,板瓦盖顶,压瓦石,屋檐用瓦筒,以利排水。唐宋时期多为平房排屋,或两间,或三间,每间宽2米多,深3米多,墙体留小孔,以利采光通风。明清时期仍为平房,但排房间数增多,结构以石为主,石砖结合。清代中叶,农村开始出现单进四扇房,石结构,硬山屋顶,光厅暗房。多数农家,因资金不足,先建左房和大厅,右边厅墙出现“虎齿墙”(俗称留码头)。这种“一房一厅留码头”的宅式,沿袭至民国时期。
  50-70年代,随着造林绿化制服风沙灾害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建房逐年增多,住宅结构仍沿袭旧模式。80年代,农村住宅开始改变旧四扇模式,采用浅房、大窗,以通风增光;房屋结构由石土木结构向混合结构、框架结构发展,层数也由双层向多层发展。
  1995年农村建房施工面积21870平方米,竣工面积21070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20.43平方米。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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