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用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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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849
颗粒名称: (一)办公用房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
页码: 266
摘要: 本段介绍了民国时期,机关办公用房只有县政府一座,其他单位均借用庙宇办公。50年代后机构逐步完善,办公用房随之陆续兴建,至1995年,县党政机关、直属机关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31.28万平方米。县政府大院占地面积3.6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办公用房总面积1.42万平方米。1995年10月,在龙凤路建潭城镇人民政府新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620平方米。
关键词: 平潭 城乡 建设

内容

民国时期,机关办公用房只有县政府一座,其他单位均借用庙宇办公。50年代后机构逐步完善,办公用房随之陆续兴建,至1995年,县党政机关、直属机关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31.28万平方米。县政府大院占地面积3.6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办公用房总面积1.42万平方米。1995年10月,在龙凤路建潭城镇人民政府新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620平方米。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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