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街道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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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84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街道建设
分类号: TU984
页数: 3
页码: 264-266
摘要: 本段介绍了清顺治三年(1646年),周鹤芝移兵海坛岛,并建镇总署。光绪十四年(1888年),城区建有108间房屋,并有街道雏形。
关键词: 平潭 城乡 建设

内容

清顺治三年(1646年),周鹤芝移兵海坛岛,并建镇总署。光绪十四年(1888年),城区建有108间房屋,并有街道雏形。至民国初期,县城(今潭城镇西侧)共建有北街、南街、亭下街、土地街、五福庙街、合掌街、大路顶街和夏致街8条街道,总长约1150米,路面宽3-4米。民国25年(1936年),县长李为公遣土木技士高光庞(长乐县人)设计改建南街地段100米街道,将路面拓宽为8米。民国26年在桥仔头至金榜埕建排水沟,长近40米,深70厘米,污水由此排人潭城港。
  1956年全县公路通车后,先后在县城周围建造了朝阳桥、江仔口桥、北门桥、江仔口海埔桥等4座小桥,总长81.6米,其中江仔口海埔桥为单孔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余为双孔或4孔石拱石墩结构。
  50年代中后期,县城集市东移,街道始沿南、北、东兴建。1975年起,对旧城区街道进行逐步改建,路面改用方整石铺设,宽度为8-10米。至1987年共改建8条街道和2条城郊道路,总长2701米,投资38.9万元。1994年8月4日,县政府根据《福州市地名管理办法》,按照“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方便管理、好记好找”的原则,对城区道路予以重新命名和更名。1995年,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对旧城街道进行改建,计改建旧街道8条和城郊道路2条,总长约3000米;新建主街道8条,6284米;其他街道10条,3336米。其中混凝土路面2650米,面积31920平方米;沥青路面590米,面积4720平方米;方整石路面6360米,面积58430平方米。共建排水涵洞8个,下水道41条,总长23810米。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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