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县城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84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县城建设
分类号: TU984
页数: 7
页码: 263-269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县城位于海坛岛中部,自明末起即为平潭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据1990年普查,县城总面积9.01平方公里,人口31200人,人口密度为3463人/平方公里。
关键词: 平潭 城乡 建设

内容

平潭县城位于海坛岛中部,自明末起即为平潭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据1990年普查,县城总面积9.01平方公里,人口31200人,人口密度为3463人/平方公里。
  由于遭受东部燕下风口风沙威胁,县城长期龟缩在0.33平方公里的区域内,且建设简陋,街道狭窄。随着1956年全县主干公路的通车和60年代末燕下风口防护林营造成功,城区建设逐步向东侧沙荒地发展,面积不断扩大,并从1978年起,先后进行旧城改造和新城区建设。供电、供水、交通、通讯、环卫、消防、园林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逐步完善。至1995年,县城规划区面积达18.7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达5.5平方公里;县城房屋总建筑面积达353.5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28平方米。
  第一节街道建设清顺治三年(1646年),周鹤芝移兵海坛岛,并建镇总署。光绪十四年(1888年),城区建有108间房屋,并有街道雏形。至民国初期,县城(今潭城镇西侧)共建有北街、南街、亭下街、土地街、五福庙街、合掌街、大路顶街和夏致街8条街道,总长约1150米,路面宽3-4米。民国25年(1936年),县长李为公遣土木技士高光庞(长乐县人)设计改建南街地段100米街道,将路面拓宽为8米。民国26年在桥仔头至金榜埕建排水沟,长近40米,深70厘米,污水由此排人潭城港。
  1956年全县公路通车后,先后在县城周围建造了朝阳桥、江仔口桥、北门桥、江仔口海埔桥等4座小桥,总长81.6米,其中江仔口海埔桥为单孔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余为双孔或4孔石拱石墩结构。
  50年代中后期,县城集市东移,街道始沿南、北、东兴建。1975年起,对旧城区街道进行逐步改建,路面改用方整石铺设,宽度为8-10米。至1987年共改建8条街道和2条城郊道路,总长2701米,投资38.9万元。1994年8月4日,县政府根据《福州市地名管理办法》,按照“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方便管理、好记好找”的原则,对城区道路予以重新命名和更名。1995年,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对旧城街道进行改建,计改建旧街道8条和城郊道路2条,总长约3000米;新建主街道8条,6284米;其他街道10条,3336米。其中混凝土路面2650米,面积31920平方米;沥青路面590米,面积4720平方米;方整石路面6360米,面积58430平方米。共建排水涵洞8个,下水道41条,总长23810米。
  第二节房屋建设一、公共建筑 (一)办公用房民国时期,机关办公用房只有县政府一座,其他单位均借用庙宇办公。50年代后机构逐步完善,办公用房随之陆续兴建,至1995年,县党政机关、直属机关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31.28万平方米。县政府大院占地面积3.6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办公用房总面积1.42万平方米。1995年10月,在龙凤路建潭城镇人民政府新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620平方米。
  (二)工业交通用房工业用房 1953年始建榨油厂厂房。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厂房建筑多为石木结构二层楼房和局部混合结构2-3层楼房。1978年后,厂房建筑多为2-4层混合结构楼房。至1988年,县城11家全民工业厂房总建筑面积6.363万平方米,其中1978年后新建的厂房占70.36%。至1995年,县城工业用房建筑面积达13.1万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
  交通用房县城汽车站、公交公司、交通车队、交通服务站和管理、监理机构等交通用房,总建筑面积9876平方米。其中,1980年5月动工兴建的新汽车站建筑面积3986.89平方米。1994年,流水线、白青线、平东线、平南线的城关临时车场建成投入使用。至1995年,交通用房建筑总面积达1.7万平方米。
  (三)商业金融用房商店 1989年县城商店共898家,其中全民、集体商店199家,建筑面积10.28万平方米(不包括住宅改商店)。其中百货公司总建筑面积5809.35平方米,平顺贸易公司4902.28平方米。1995年县城商店1600多家,建筑面积达24万平方米。
  银行县城有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1995年总建筑面积21057.7平方米,占地13076.5平方米。多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3-5层。其中1982年兴建的人民银行营业主楼,建筑面积2492平方米,住宅楼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旅馆 1949年前县城只有2家客栈。1960年1月,县城建平潭旅社,为石木结构,3层楼房,建筑面积862.90平方米。1987年后,旅社不断增加。1988年县城有旅社10家,均为4-5层混合结构,总建筑面积20217.59平方米。至1995年县城共有旅社宾馆22家,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占地5.4万平方米。其中建筑规模较大的有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台胞接待站、海坛大酒店、平顺宾馆、风力田宾馆、恒康大酒店等。
  度假村 1985年7月创建,村内建有角铁玻璃钢、三合板结构的综合服务房,混合结构的淡水冲洗处,小食部、露天舞厅等,建筑面积450平方米。至1995年,度假村总建筑面积达1550平方米,占地面积6700平方米。
  市场民国18年(1929年)始建县城市场,占地1500平方米。1973年迁址右营村,占地2448平方米,建石木结构交易亭两排。1981年政府投资52万元,在原北大路建城关农贸市场,占地5360平方米,建有双层混凝土交易亭、单层瓦屋面交易亭和服务台、服务部等。1989年,在福胜西路征地6600平方米,兴建第二农贸市场。1990年将城关小商品市场改建为“海坛商业城”,总建筑面积6763平方米。
  (四)文教医疗用房学校县城学校有平潭第一中学、城关中学、职业中学、城中小学、城关幼儿园、强兴中学、城东小学、实验小学、城北小学、实验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福州市第三技校等,1995年占地16.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2万平方米。其中平潭第一中学校园占地3.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67万平方米。
  医院县城设有县医院、中医院、潭城卫生院、皮肤病防治院、防疫站、妇幼保健院等,1995年总建筑面积5.71万平方米。其中县医院占地2.6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2.24万平方米。
  文化馆 1979年5月动工,1981年7月落成。建筑面积1138.88平方米,主楼为4层框架结构,为县城第一座框架结构房屋,首次采取防震设施。
  少年宫 1985年兴建,占地11988平方米,建筑面积1949.75平方米。其中混合结构双层楼房面积为1868.52平方米。内设展览馆、游艺厅及溜冰场、游乐场等。
  影院县城建有影剧院、平潭电影院和岚城电影院,总建筑面积4481.78平方米。其中岚城电影院、影剧院于1995年底修整与重建。
  体育场 1975年12月动工兴建,1982年元旦落成。占地33600平方米。场内设400米煤渣跑道,西侧建主席台,面积547.02平方米,并建有花岗岩阶梯看台。
  二、住宅据1988年统计,总建筑面积为102.18万平方米,其中民房93.11万平方米。旧式民房多集中在旧街区,多为木石结构;新建民房多集中于城东、万宝、东林、瑞龙、溪南和龙坛等村;公房9.07万平方米(成套住宅181套,1.41万平方米)。80年代后,房屋结构由石木结构转为混合结构,并向高层发展。1995年县城住宅总建筑面积达15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为8.92万平方米。
  第三节公共设施二、供水 1949年前,旧城区18个街村均建公用水井,但涌水量少,供水有限。1965--1974年县酒厂、食品厂、平潭第一中学等单位自建水塔,抽地下水饮用。1975年7月,政府投资50万元兴建自来水厂,引三十六脚湖淡水供城区住宅饮用,1977年9月开始局部供水。至1989年供水户数4200户(其中工业用水290户,生活用水3910户),年供水量121.85万吨。1995年10月,自来水扩容工程竣工,总投资830万元,扩容后的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日供水达2万吨。
  二、供电 1950年以前,县城没有供电机构。1950年9月,后围村张述来用4.41千瓦木炭发电机,晚上发电,供县岚华初级中学照明,开用电照明先例。1954年1月,平潭县电厂正式成立,配备国产20千瓦发电机和27千瓦双飞轮木炭机各1台,当年供电1.8万千瓦时,初步解决城区机关店铺照明需要。1959年电厂木炭机改为柴油机,并向城区住户供电。1976年开始进行风力发电试验。
  1985年,县城火力发电厂拥有9台柴油机,总装机容量2532千瓦,年发电量525万千瓦时。1986年9月榕福平输变电进岛,线路全长30.8公里(包括海底电缆3.5公里)。同时新建潭城变电站,安装容量4000千伏安主变电1台和1万伏出线8回路。同年10月,成立平潭县电力公司,将榕福平输变电、风力电、潮汐电、小水电等并网供电,并将35千伏降为10千伏,通过8条馈线送往各个乡镇。1995年,县城总供电量达2400万千瓦时,日供电量达6.58万千瓦时。
  三、环境卫生与绿化 70年代以前,县城没有街道清洁队,道路由两侧住户自行打扫。1977年,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配备6名清洁工,2部板车。1989年,清洁工增至104人,配手扶拖拉机5部,清洁区面积93140平方米。同年,修建蓄粪、沼气两用双层混合结构公共厕所一座,面积104平方米。1990年起结合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县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开展环境绿化活动。1992年开始编制平潭城市环境规划,至1995年,县城区公共绿地面积达11.23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5.78%;道路绿化w盖率达39%;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占地总面积34.76%;园林花圃、苗圃、公园面积19.2公顷,占城市建成区面积600公顷的3.2%。县城地区56个庭院中,被评为红旗单位的有12个,先进单位的有8个,合格单位的有28个,其中以林业局、县委县政府大院、福州市内燃机配件厂、台胞接待站等单位的庭院绿化尤为出色。
  四、供气 1988年后,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很快,1993年县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征地筹建液化气储配站,占地3820平方米。因资金困难,工程未果。1995年1月,县燃料石化公司筹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投资242万元,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占地面积5488平方米,可提供5万户用气需要,当年10月竣工投产。至1995年底用户达3万多户,其中县城约1万户。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