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报刊发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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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82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报刊发行
分类号: F601
页数: 2
页码: 256-257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时期,书刊报纸销售,由报社、书店经营,由肠局只承办寄递业务。
关键词: 平潭 邮电 经济

内容

民国时期,书刊报纸销售,由报社、书店经营,由肠局只承办寄递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邮政局开办报刊代售业务,最早代售的是《福建日报》。1950年4月,执行国家邮电部“邮(政)发(行)合一”的规定,由A政局承办报刊收订发行业务,主要是订阅、零售、批销三种。1953年1月,实行计划发行和预收制度,当年全县报纸发行量为34.52万份。1958年5月1日《平潭人民》报创刊,由平潭邮电局发行。当年提倡“全民办报”,报刊发行量由1957年43.2万份增至145.86万份。
  “文化大革命”初期,报刊发行量下降。1975年,由R件改为自办汽车接运后,报刊发行量逐年上升。1982年,在3所学校设报刊发行站。1983年在县城、农村设红领巾送报站11个,有红领巾送报员45人。1985年,发动邮局退休人员和社会集体或个体开办报刊零售点。1987年,增设报刊零售门市部,实行承包经营,当年报刊发行392万份。1990年增加4个报刊零售点,开展报刊发行短程竞赛,报刊发行数、订阅流转额、零售流转额分别居全省前列。1990-1992年连续3年被省委宣传部、省邮电管理局评为报刊发行先进单位。1993年1月,报刊要数微机处理系统与福州市邮电局联网成功,简化工序,缩短邮程。1994年,有零售网点20处,营业窗口设专人专台,营销员配合营业员分别上门收订。1995年全县报刊发行332.92万份,平均每百人订报9.85份,报刊流转额为138.22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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