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邮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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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81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邮件
分类号: F601
页数: 3
页码: 254-256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邮件种类分为函件、包件、汇兑、特快专递、邮件分拣封发。
关键词: 平潭 邮电 经济

内容

一、函件 (一)国内函件民国9年(1920年)11月,平潭街邮局开办后,主要业务是信函,收寄方式有平信、挂号、保价、快件等,以平信为主。民国32年,贸易契并人印刷物类。抗日战争期间,国民党平潭县党部指导员负责邮件检查;抗战结束后,改由平潭县政府特别秘书检查邮件。民国38年9月,国内函件种类有信函、名信片、新闻纸、印刷纸、商务传单、IN者文件和货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内函件业务有信函、明信片、新闻稿件、新闻纸、印刷品、贸易契、商务传单、0者文件和货样等。1951年,增办装钞保价函件业务(1961年8月停办)。同年,挂号函件分挂号和双挂号(即附回执)。1958年1月,简化函件种类,印刷品、新闻稿件和定期出版物合并为印刷品,贸易契改名为事务文件,瞽者文件改名为盲人读物。1960年10月,开办特种挂号信函业务,可装寄粮票、布票、食油票、粮食转移证、户口迁移证、共青团员组织关系等。1969年4月,货样类改为信函或包裹交寄。1973年,事务文件改为印刷品交寄。1986年7月印刷准寄范围只限于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印有统一书号、证号的书籍、报纸期刊和教材等。翌年,开办有声函件业务。1991年11月,开办商业信函、礼仪信函业务。1995年,县邮电局办理的国内函件共有4类14种,包括平常函件、挂号函件、特种挂号信函、保价信函、有声信函、特快邮件、明信片、印刷品、商业信函、盲人读物、义务兵免费邮件、存局候领邮件和礼仪信函等。出口函件达2129995件,其中给据函件66537件,为1950年的123倍。
  (二)国际函件民国时期,平潭县邮政局只办理平常国际信函收寄业务。民国30年后,国际信函业务时断时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潭出口函件有平常信函和给据函件,但数量极少。1985年以后,国际函件及港澳函件逐渐增多,当年平常函件出口7957件,进口9591件;给据函件出口215件,进口1047件。1995年办理国际函件业务种类有:平常信函、挂号、双挂号信函、航空函件、国际邮筒、明信片、印刷品、盲人读物和小包等。当年,办理国际及港澳平常信函出口75815件,进口74505件;给据函件出口815件,进口3269件。
  二、包件 (一)国内包件民国时期,平潭县邮政局办理普通包裹和保价包裹两种。民国24年4月,试办小包业务。民国31年,超过500克的书籍也按图书小包交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图书一律改作印刷品交寄。1950年9月,增办快递小包业务,每件限重1公斤,按址投递。10月,又增办代购货物业务,1953年6月停办。1987年I1月,增办大件包裹和“用户专用袋”包裹业务,凡符合国内包裹准寄范围的物品,其重量、尺寸超过商品包裹规定,作为大件包裹交寄。包裹和快递小包(统称包件),都可以作航空、保价、代收货价、附寄回执和存局候领交寄;大件包裹只能增加附寄回执和存局候领交寄。1991年2月1日,停止收寄“用户专用袋”包裹。1995年共收寄各类包裹19480件,比1950年增长46.4倍。
  (二)国际包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潭邮局只办理交寄1公斤普通小包。1995年出口为零,进口291件。
  三、汇兑民国10年,平潭街邮局列为乙类汇票局,办理普通汇票。民国37年8月,国民政府币制改革,改用金圆券,普通汇票限额为金圆券5元。由于金圆券不断贬值,汇兑功能多次改订,至次年5月21日,停止开发金圆券汇票。
  50年代初期,外寄款项少,1950年出口汇票507张。此后汇兑业务量呈波浪式上升。1959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普通汇票,实行新的汇兑制度,分为普通汇兑和电报汇兑两种。1965年出口汇票31436张。1967--1968年因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汇款业务大幅度下降,1967年为23231张,1968年为18505张,与1965年相比,分别下降26%和41%.1972年,干部职工调整工资,出口汇票增至20092张。80年代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汇票进出量稳步上升,但进口比出口多。1981年6月,为适应工商大额汇款的需要,汇票最高限额由300元改为5000元。1995年出口38797张,进口53896张,出口汇票比1950年增加75.5倍。
  四、特快专递 1993年1月1日平潭开办国际、国内特快专递业务。当年,办理出口国内特快专递邮件2140件,国际及港澳257件;进口国内1162件,国际及港澳77件。1995年出口国内特快专递2505件,国际及港澳858件;进口国内3827件,国际及港澳117件。
  五、邮件分拣封发民国时期,平潭县邮政局封发出口邮件每日在平潭至海口客船开船前封发完毕,在县城码头海关交客船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基本沿用旧法,当时发往漳州、龙岩地区信件,由平潭发至泉州转。1954年7月,实行福建邮电管理局制定的省内邮件计划封发办法,凡寄往同一地方的平信和日报经常在20件以上的、挂号4件以上的,建立直封口,经海口转运福州,由高山转运泉州。1958年,根据邮电部修订的(国内平挂函件分拣分发办法》实行“平十挂三”(平信10封,挂号信3封)的直封标准。当年8月,分拣邮件做到头顺面平放齐,加捆后下袋o1990年,推行邮政编码后,为手工分拣提供方便。六、邮政编码 1980年7月1日,推行邮政编码,全县划分为15个投递区,并在各区设编码牌。平潭县邮政编码为350400。县以下乡镇分别为350401-350415,1987年1月1日《邮政法)公布后开始实施寄递邮件邮政编码制度,同时推行标准信封,规定信函不书写邮政编码和不使用标准信封的不予收寄。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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