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邮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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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80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邮路
分类号: F601
页数: 2
页码: 253-254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邮政路线的基本情况。
关键词: 平潭 邮电 经济

内容

一、省内邮路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和宣统二年(1910年),先后在海坛岛设立平潭街代办邮政支局和苏澳代办邮政支局,属福州邮界。民国3年(1914年)改为邮寄代办所,由R路经福清县海口,送达平潭街和苏澳代办所。民国9年11月1日平潭街代办所升格为邮局,邮路不变。抗日战争时期,省内邮路时通时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接管邮政局,省内邮路仍以海口——平潭海运为主,运距68.3公里。1953年开辟县城——娘宫——福清县北坑邮路,单程22公里。1958年步班邮路改为委办汽车邮路。1965年,省内邮路交接点设在小山东,包裹由海口——平潭水路运送。1975年8月1日,省内汽车邮路改委办为自办,进出函件、包裹均在小山东交接,取消县城至海口海运邮路,省内邮路由90.3公里减少为21.4公里,定为二级邮路,实现省报当天到县。1992年7月,改为汽车直接过渡,由R路全长为26公里。1993年7月1日,增开平潭至小山东特快专递邮路,里程26公里。1995年5月25日,机要、普通邮件改在福清市东瀚邮电支局交接,里程增长10公里。至此,平潭县有省内邮路2条,总长62公里,属二级邮路。
  二、县内邮路平潭邮局初设时,仅限于街内投递,无县内邮路。宣统二年(1910年),苏澳设代办邮政支局,开辟县城——苏澳步班邮路18公里。民国3年改为代办所。民国26年6月16日,设立观音澳代办所,开辟县城一观音澳步班邮路8公里。民国28年7月5日,日伪军侵犯平潭,苏澳与观音澳代办所停办,邮路也随之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辟县内步班邮路4条87.3公里。1954年,开辟县城至苏澳自行车邮路17.5公里。1958年县内于线公路通车,沿线邮电支局(所)由a件均由委办汽车运送,小岛委托客船运送,其他由自行车和步班运送。1965年,县内邮路共23条280.5公里。1972年,开辟县城至君山摩托车邮路18公里。1975年,委办汽车改为自办汽车,当年县内邮路总长206.7公里。1995年全县共有县内邮路7条99公里。
  三、农村投递邮路民国时期农村邮件均由县城商店代转。1950年以后,逐步开辟自行车和步班投递邮路,至1975年全县共有农村投递邮路18条386.5公里,其中自行车邮路6条209公里、自办步班邮路3条78.5公里、委办步班邮路9条99公里。
  1982年部分县内邮路改为农村投递邮路,邮路增至573公里。1987年全面实行乡邮改革,由卜件亲投到户,并发动私人承包邮路,当年有18人承包18条投递邮路,计285公里。至1989年,私人承包增至29条邮路,单程增加104公里。1993年,农村投递路线共44条,计606公里。1995年,农村投递路总长713公里。四、县城投递段民国时期,县城街道总长约3公里。50年代以后,城区面积逐渐扩大,开始按街庄分段投递。1990年,县城投递段划分为城南段、城东段、城北段、县府路段、东郊段、北郊段。1995年,又划分为县府段、城东段、城南段、城北段,投递范围约12平方公里。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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