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邮电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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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80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邮电局
分类号: F601
页数: 2
页码: 251-252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1年9月,根据省邮电管理局的《各地邮电合一实施纲要)规定,平潭邮政局与电信局合并,称平潭邮电局。
关键词: 平潭 邮电 经济

内容

1951年9月,根据省邮电管理局的《各地邮电合一实施纲要)规定,平潭邮政局与电信局合并,称平潭邮电局。1952年7月邮电企业实行以邮电部管理为主,部、省双重领导的体制后,确定市、县邮电局为一级的领导核心,平潭邮电局改称福建省平潭县邮电局,列为五等邮电局,属闽侯专区邮电局管辖。1953年6月,县人民政府电话室及其设备并人县邮电局后,开始办理市内、农村电话业务,当年,敷设海底通信电缆,办理长途电话业务。
  1955年10月,根据邮电部各类邮电企业组织简则,县邮电局为基层企业,原有的股、组、主办的设置一律撤销,改按通信生产需要分为生产班,直属局长领导。平潭县邮电局按(邮电企业单位分类分等办法》划定为七等。
  1956年5月闽侯专区撤销,平潭划属晋江专区,县邮电局接受晋江专区邮电督察员办事处(1958年11月改称晋江专区邮电局)监督检查。
  1958年4月,成立平潭县邮电建设委员会,由11人组成,其任务是协同省、地邮电部门,做好邮电建设工作。同年9月,邮电领导体制下放,县邮电局取消等级核定,实行以县为主的福建省邮电管理局与平潭县人民委员会双重领导,职工由1957年的32入增至51人。
  1959年1月1日,苏澳、平原、中楼、流水、东澳、北f、敖东、娘宫、屿头、东庠、南海等11个邮电支局(所)下放给平潭县人民公社的4个分社分别管理,各自改称为“公社邮电分局(所)”。同年8月15日随行政区划分,平潭县邮电局划属闽侯专区邮电局指导。1962年8月恢复实行以福建省邮电管理局为主的省局与平潭县人民委员会双重领导。同时,各人民公社邮电局收回为县邮电局的分支机构,归县邮电局管理。
  1967年7月成立福建省平潭县人民邮电革命生产委员会。1968年10月11日由6740部队党委会批准成立福建省平潭县邮电局革命委员会。1968年11月,根据福建省军事管制委员会决定,由卜电体制下放地方,划归县革命委员会管理,由肠电计划亦列入地方政府计划。
  1969年11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关于邮电体制改革的决定》,实行邮政、电信分设。1970年1月,平潭分设邮政局和电信局。县邮政局实行以平潭县革命委员会与地区交通局双重领导;电信局实行以平潭县人民武装部为主,与县革命委员会双重领导。
  1971年7月下旬,平潭县划属莆田地区,平潭县邮政局业务受莆田地区邮政局的检查指导。1973年3月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实行邮政、电信合并,11月22日,恢复平潭县邮电局,改由福建省革命委员会邮电管理局与县革命委员会双重领导。
  1979年邮电体制进一步调整,加强部门管理,平潭县邮电局改为以福建省邮电管理局为主与县革命委员会双重领导。全局职工122人,办理邮电各项业务。
  1983年6月1日起,平潭划归福州管辖,平潭县邮电局归属福州市邮电局管辖。1995年1月1日,划归福州电信局管辖。实行以福州电信局为主,福州电信局与县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平潭县邮电局按通信生产需要设办公室、政工办公室、计财室、邮政办公室、电信办公室、通建办公室、邮件组、营业组、发行投递组、储汇组、稽核组、报话组、市话组、传输设备组、机线组、交换组、电力室、维护中心、市场服务部以及局属企业迅捷通信公司。同时,在全县15个乡镇设立9个邮电支局,5个邮电所,1个邮电代办所,1个邮政代办所,1个电信代办所。有邮票代售点31处,信箱信筒74个,公用电话点336处。全局邮电干部职工224人。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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