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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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76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计划管理
分类号: F427
页数: 1
页码: 234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时期,私人作坊的生产安排由坊主自行制定。
关键词: 平潭 工业 经济

内容

民国时期,私人作坊的生产安排由坊主自行制定。
  1953年,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工业生产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由主管部门编制工业产值、产品产量、原材料供应等指令性计划,工业企业根据计划组织生产;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调控计划执行状况。
  1958年,“大跃进”期间,盲目上马大批工业企业,使原材料供应不足,造成生产计划脱离实际。1961年后,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生产计划逐步恢复正常。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生产计划多流于形式,无法按计划完成。至1971年各级党组织恢复后,工业生产才走上正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工业生产逐步由指令性生产计划向指导性生产计划过渡,强调企业按计划指导和市场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安排生产。1985年后,平潭县列入指令性生产计划的仅发电量和原盐,其他产品的生产均列入指导性计划。1986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营企业实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企业的生产计划由县计划委员会会同经济委员会、财政局及企业主管部门编制,由县计划委员会下达,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的主要依据。同时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企业注重技术改造、综合素质和经济效益,并根据市场情况,制订内控生产计划,内控指标一般略高于县计划指标。1990年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县计委仅下达全县工业生产总产值,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指标分解到各工业企业。企业根据市场产、供、销情况,加快产品的更新换代,针对市场自行制订产品生产计划。各生产企业按月将生产情况汇总上报,县计委、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调整和决策,保证整体计划的完成。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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