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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业门类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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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73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工业门类
分类号:
F427
页数:
8
页码:
226-233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制盐业、建材生产、船舶渔具修造、粮油食品加工、水产品加工、酿酒、盐卤化工、染织、印刷、机电。
关键词:
平潭
工业
经济
内容
第一节制盐清道光年间,晒盐技术由惠安山腰乡人传人平潭,先在韩厝寮滩涂上围建盐田,晒制海盐;继之,在平原乡当盛村前建造盐场(不久停办)。韩厝寮盐田经过数十年扩建,至民国11年(1922年)共有盐坎8000坎,总面积30多公顷,分韩f寮、霞屿、三埠三个产区,年产盐3500吨。民国14年,一埠村建盐田2000多坎。民国37年,全县盐田面积40多公顷,年产盐2000吨。1949年夏,盐田被雨水冲毁,产量骤降至47吨。
1949年10月后,人民政府接管韩厝寮盐场,土地改革时将盐坎分给贫苦盐民,所产原盐由国家包购包销,盐业生产逐步恢复。1957年引进风力提水机,采用沟船、滑槽、手推车等工具,提高工效,相继修复和新建盐田77.51公顷,至1959年,全县盐场总面积达101.48公顷。1960年下半年,竹屿口围海工程告竣,韩N寮盐场因海水阻断而停产,盐坎告废,部分滩地垦复为农田。
1970年6月,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在火烧港围海筑堤,建设盐场。1973年6月,拦海大堤合龙后,转入盐滩建设,建成盐田390公顷及各种生产设施,于1978年全面投产。此外,又在北f、平原、土澳底、天山创办4个小盐场,总面积70.72公顷,年产盐1380吨。
1995年,全县盐坎面积460.7公顷,产盐3.16万吨,总产值775.5万元,利税82万元。
第二节建材生产一、石英砂 1954年,中央重工业部建材局认定平潭芦洋埔一竹屿区天然石英砂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是生产中国标准砂的最佳原料。次年8月在中湖乡墓屿村筹建标准砂加工场,从芦洋埔采运原砂加工成半成品,运至福州玻璃厂选炼成标准成品,供全国水泥厂及国防、基建工程检验水泥强度性能使用。1972年10月25日,国家建设委员会决定自1973年1月1日起,全国检验水泥强度所用标准砂由平潭县标准砂厂生产、供应。随着工业砂用途日渐广泛,煅烧、酸洗等采选工艺的应用日趋精密,平潭石英砂采选形成国营、集体、民营共同开发的局面。工业用砂品种扩大到化纤过滤砂(海砂)、造型砂、树脂砂、过滤砂、压裂砂、电器填料砂等10多个品种。1978年后,先后办起县砂厂、县硅砂选矿厂、精选硅砂厂、福利砂厂、工业供销公司海砂车间和乡、村采砂加工场30多个。
1995年从事石英砂采选业的有中国标准砂厂、县砂厂、县硅砂选矿厂、精选硅砂厂、福利砂厂及北厝、流水、芦洋、中楼、南海、敖东等乡村加工生产单位。当年,全县生产各类石英砂20多万吨,其中标准砂15371吨。
附:中国标准砂厂简介中国标准砂厂是全国惟一的生产标准砂的工厂,其前身是创办于1955年8月的福州玻璃厂平潭标准砂加工厂(场)。1959年末迁址竹屿,建成半成品生产线,1960-1962年共产标准砂半成品1659吨。1971年3月炼制成功GB178-62水泥强度试验用标准砂,并建成一条干法生产工艺线。1973年起年产标准砂3000-4000吨,并逐年递增。由于干法生产线生产受气候制约,生产能力有限,满足不了全国水泥工业发展需要;且干法生产尘毒污染影响工人健康。1976年国家建材总局、省建材工业局拨款建造一条年产8000吨的软练标准砂湿法生产工艺线,工程于1978年1月动工,1982年8月竣工试产,1984年11月全部完成,1985年1月经验收合格正式投产。湿法生产线工程包括主车间和供电、供水、码头、仓库、堆场等附属设施,总投资144万元。
湿法生产线建成后大大提高生产能力,1983年起年产标准砂超过1万吨,供全国6000多家水泥厂和国防工程、建设工地使用。为了适应全国水泥工业发展需要,1986年7月国家建材工业总局、省计委批准再建年产1.6万吨的第二条湿法生产线。第一期工程规模为年产8000吨,建筑总面积7236.6平方米,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主体生产车间3470.6平方米,安装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共146台(件)。工程于1988年12月动工,1990年10月23日竣工试产。
中国标准砂厂除生产标准砂外,还生产供石油油井加压用的压裂砂、供石油分裂用的裂解砂、供自来水过滤用的过滤砂、供铸造翻砂成型用的造型砂、树脂砂和用于化学分析及医药、化纤工业高压喷头过滤用的化纤过滤砂(俗称“海砂”)等工业用砂,产品遍售全国,并出口日本、卢旺达等国。所产三一牌标准砂1989年获部优产品称号。1990年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1995年产标准砂15371吨,产值990.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8万元/人。
二、石材自古以来,平潭建筑以石材为主,由民间石匠自行开发。1955年,采石纳入公社、生产大队管理。60年代,县内较大的采石场有潭东龙南、岚城中南、北厝等。1986年,平潭花岗岩与鹅卵石等石制品开始出口日本,当年售出263立方米,销售额55.3万元。以后,石材数量和品种逐年增加。1987年,县政府规定石料开采须经县林业局审批,实行定点、定时、定面积等专项管理。1988年6月10日起,开采石料移归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批,至年末已办证的有白青、中楼、流水、岚城、北ff、敖东、澳前等7个乡镇223个采石单位,其中集体34个、个体189个,从业人员1333人,年开采量24.62万立方米。
90年代后,石材精加工产业兴起,花岗岩荒料经机械切割、磨光,加工成不同规格的板材,用于地面、墙体装修,并取代大理石板为盥洗室、厨房的台板,美观大方,经久耐用。1994年,经营石板材加工企业有:县外贸公司加工场、民政石材开发公司、光裕石板材厂、宏利石材料加工厂等,其中,台商在北厝镇北港头投资创办福建平潭王牌石材有限公司,为县内最大石材加工企业。1995年全县生产石板材30104平方米,创产值242.3万元,利税30.7万元。
三、砖瓦宋代以前平潭就有砖瓦生产。民国初期,平潭砖瓦生产集中在君山附近。民国21年(1932年)君山发生松毛虫害,砖瓦窑因缺乏燃料先后倒闭。
1956年10月,流水乡政府在松柏岚村创办瓦窑,不久停产。1957年下半年,中楼、盐田、南松3个农业社联合创办瓦厂,厂址设韩f村。1976年行政区域重新划分,瓦厂分别由中楼、流水公社各自创办。1983年全县年产瓦900万片,砖85.5万块。此后,钢筋水泥普遍应用,砖瓦销路停滞,砖瓦厂多数停产,至1988年全县只剩21个。90年代后随着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发展,多层楼房建筑采用砖砌墙体,机砖生产随之发展,原有砖瓦厂也转向以生产机砖为主。
1995年,砖瓦生产主要分布在中楼乡、岚城乡、平原乡、流水镇和北J'Alli镇,其中规模较大的有中楼砖瓦厂和福星机砖厂。当年全县产机砖827万块,创产值89万元,利税9.8万元。
四、壳灰平潭石灰以贝壳为原料,经煅烧、筛选后制成生石灰,供作建筑材料,其中白青乡伯塘村一带生产的“伯塘灰”,因其洁白细软,质量上乘,深受用户欢迎。
1951年,全县从事壳灰生产的有伯塘11家、县城5家,从业人员46人。60-70年代,伯塘村有灰窑20家,东占、上攀等村共4家,年产壳灰1000吨左右。1963年后,城关灰厂因竹屿口围堵,壳源断绝而停产。1979年7月,伯塘村试产特优白灰,由外贸部门售往香港40多吨。80年代后水泥钢筋普遍应用,壳灰销量减少。1995年全县灰厂近80家,其中伯塘村直接或间接从事壳灰生产达15家。当年,全县产灰4100吨,创产值112.5万元,利税14.7万元。
第三节船舶渔具修造一、船舶修造清咸丰年间至民国时期,平潭造船业兴盛一时,县城及苏澳等地都有小型造船厂。民国22年(1933年),苏澳船厂曾修造50吨木帆船。抗日战争爆发后,造船业趋于萧条,到1950年,修船业才逐步恢复,全县有修船工人457人。1956年先后成立潭城、苏澳造船生产合作社。1958年后,全县创建10多家乡(镇)、村船舶修造厂,以渔船修造为主,兼修货船。当年,成立地方国营平潭县造船厂和潭城分厂。1960年创办渔业机械修配厂。1965年为县交通局建造“东海101”交通客轮,载重50吨位、80座位、120马力。1971年自行设计建造第一艘平底双机200吨级打捞船。1978年自行设计、建造外贸活水舱运鱼船和150吨级木质运油船。1980年,自行设计建造135吨级木材专用运输船。1984--1985年又先后建造385马力军用缉私船和65吨级双拖渔船。1985年,平潭县造船厂共修造机动客货轮、渔轮、军用高速船、打捞船、油船等17艘1722吨位;并且自行设计、建造200吨级海轮,维修各种渔业机械,铸造锚锭。
90年代后,由于钢质货轮、渔轮的发展,县内部分造船厂停产或转产。平潭县渔轮修造厂在省财政厅的支持下,修造300吨级船舶和600吨级驳船,并为锭泊观音澳的台轮提供维修服务。1994年,乡镇办造船厂只剩下岚城造船厂、流水造船厂、潭东造船厂3家,以木质船修配为主,其他乡村办船厂多名存实亡,或兼营其他业务。县海运公司造船厂引进外地技术人才,集资建造2000吨级钢质货轮,1995年船体下水。
1991-1995年全县共维修改造船舶31艘,其中将2艘350吨位钢质轮改造成550吨位。1994-1995年先后承担平潭轮渡所500吨位滚装式轮渡船中修任务。
二、渔具制造 50年代以前,渔业生产用具多由民间工匠分散制作,主要生产网具、缆索等。其中,平原乡山显美村钓具制作独具特色,享有盛名。
1954年,县城3家制棕手工业户组成制棕合作小组。1956年2月成立平潭县手工业联社潭城镇制棕生产合作社,社员24人。1958年制棕生产合作社改为商业局机索厂,1959年11月改为地方国营平潭制棕厂,职工发展到100多人。1962年1月改称平潭县渔具加工厂。1964年,与福州绳缆厂配套生产,逐步向半机械化发展。1975年,渔具厂试产聚乙烯塑料网丝获得成功,遂转向生产塑料网丝、绳具和编织袋。1979年,职工发展到184人,产单丝76.1吨,编织袋(布)17.78吨。1981年产单丝、编织袋布288.91吨,创产值147.39万元,成为二轻系统骨干企业之一。1987年后,由于经营不善,处于半停产状态。与此同时,随着石斑鱼钓、鳗钓、鲨钓等钓业的兴起,传统的“山显美的钓具”得以复兴。1995年该村制钓专业户达30多个,年收入50多万元。
第四节粮油食品加工一、粮食加工民国34年(1945年)城关建岚工业社,利用风力磨粉,不久停产。1950年城关创办私营面粉厂,以动力机带动磨粉并发电。1951年从福清迁来机械设备和技术人员,在城关新府口创办国营碾米厂,当年加工大米522吨。其时,全县有磨房(制线面)11家,化粉作坊9家。1953年磨房发展到56家,化粉作坊19家,多为手工作业。1955年成立潭城化粉供销生产合作社。1960年11月碾米厂、面粉厂、食品厂和商业局的糕饼厂合并为粮食加工厂,主要加工大米、面粉等。此后,县粮食加工厂经改造、扩建,发展为粮油综合加工企业,并附设化粉、机面加工场。
1984年7月,粮食局加工股与粮油加工厂合并成立粮油工业公司,为工贸合一企业。1985年后,县粮油工业公司因粮食市场逐步放开,生产业务逐年下降。1994年企业基本处于停产状态,仅部分车间实行承包,季节性生产花生油和加工机面,全年工业产值7万元,销售收入10.1万元,当年亏损39.6万元。1995年在中湖墓屿村创办中外合资企业福州潭湖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二、饲料加工平潭饲养畜禽主要依靠混合饲料。60-70年代,县粮食加工厂饲料车间,以加工大米的副产品—-.0下糠掺合榨油后的花生饼生产混合饲料,年产量2000--30002000-3000吨。1984年8月县粮食局创办饲料工业公司,专业经营和开发饲料产品。1985年又创办鱼粉厂,所产鱼粉为畜禽的精良饲料。随着水产人工养殖业的发展,出现生产鱼虾饵料专业厂。1988年2月县水产部门建立真鲷饵料厂,但未形成批量生产能力。1989年流水镇创办鱼粉厂,加工生产鱼粉饲料。县饲料工业公司在国家海洋三所、厦门思明现代养殖科技实业公司的协助下,发挥海岛饲料资源优势,采用先进加工生产设备,并吸收国外和台湾饲料生产工艺优点,生产营养丰富、适口性好的配合饲料。1995年全县饲料加工厂11家,生产禽畜鱼虾饲料3万吨,产值650万元,税利52.1万元。
三、油料加工民国时期,县内有私人创办的油坊,雇佣工人常年生产。1956年县政府筹建日榨花生2.5吨的榨油厂,1957年投产。50年代后期,各乡镇办有小型油料加工场,在花生收成季节生产。1957--1958年榨季产花生油206.09吨。1960年11月,地方国营平潭油酒综合厂成立,年产花生油268.04吨。1974年县油酒厂榨油车间与碾米厂、面粉加工厂合并为粮油加工厂。1986年加工花生油368.35吨,创产值360.2万元。1990年产油293吨。此后,私人和联合体兴办加工场,至1995年全县年加工花生近300吨,产值75万元,税利6.25万71二。
四、糕饼糖果加工民国时期,县城及各主要集镇糕饼店多附设加工场。1953年潭城镇有6家糕饼加工场,于1956年2月合并成立食品社。1958年6月食品社转为地方国营平潭县食品加工厂。1962年5月,县政府决定糕饼厂移归商业部门,为县饮服公司食品厂(后更名为县第一食品厂),手工生产糕饼、糖果、豆腐。1972年12月进行技术改造,建成18米饼干生产流水线,当年产各式饼干、糕点、糖果400吨,产值达40.63万元。1981年更新设备,建成糖果系列产品生产线,先后开发鱼皮花生、汽水、巧克力及酸奶乳制品等。
1987年,第一食品厂与上海食品工业开发中心开展技术协作,投资42万元,新建年产200吨朱古力系列产品生产线,产品销往上海等地;并开发生产申福牌高档月饼,进入福州等地市场。1990年,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五、罐头加工 1978年创办地方国营平潭县罐头厂,后改称地方国营平潭县第二食品厂。1983年开始试产鱼品罐头。1985年利用紫菜提制琼脂。至1986年,罐头食品厂设有原料、加工冷冻、罐头等车间,生产鲜鱼品、调味海带丝、冻虾仁、琼脂等罐头计20多个品种,远销省内外。
1988年5月动工兴建年产1000吨芦笋、水产品罐头生产线,并在芦洋投资建立芦笋生产基地5000亩。1992年1月,县第二食品厂与台湾超点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福建平潭明球食品有限公司,同年5月改合资为合作经营,由台湾租赁承包经营,引进台湾生产设备与工艺,生产蔬菜罐头。1994年产值达130万元,税利12.2万元;1995年产值达75.1万元,税利6.05万元。
第五节水产品加工民国30年(1941年)10月,省渔业局水产品制造厂在平潭筹办分厂,安装1套每分钟能生产60只罐头的机械设备和1台日制冰20吨的制冰机,民国31年2月开工生产,不久停产。1949年后,水产品加工生产主要由水产供销企业承担,加工生产虾皮、丁香鱼、黄鱼、带鱼、墨鱼、紫菜等咸干制品,远销省内外。
1960年11月建成流水水产冷冻厂,为县内第一家鱼产品冷藏加工企业。1973年4月,由省粮油进出口公司投资,在县城筹建平潭外贸冷冻厂;7月省水产厅决定在澳前村筹建东澳水产冷冻厂。1978年,敖东、流水公社兴办4家小型冷冻厂。
80年代后,随着水产养殖业的兴起,水产品精加工也不断发展。华岚实业公司引进日本调味紫菜生产线生产调味紫菜;福州友信食品公司引进小杂鱼加工生产工艺,生产小包装丁香鱼干、烤鱼片等,畅销国内外。1989年1月创办武岚工贸公司,从事水产品加工包装,运销各地。1995年全县水产品加工量达6557吨,产值1800万元,税利181.5万元。
第六节酿酒 70年代末,创办平潭县酒厂,生产普通黄酒、白酒、米醋等。1982年采用机械化压榨新工艺,提高出酒率。1985年,建立新灌装生产线,扩建车间。1987年2月该厂与福州第一酒厂联营生产福建老酒。1990年石牌洋牌黄酒获福州市优秀新产品奖。后经全国黄酒行业质量评比,获1994年度中国黄酒优质产品奖。当年生产各类饮料酒782吨,产值152.4万元。1995年生产各类饮料酒712吨,总产值211.9万元,创税利71.02万元。
第七节盐卤化工 1978年北PN镇创办化工厂,除生产硫酸镁、硫酸钾等化工原料外,还利用盐卤生产氯化钾,作为农田肥料。
80年代中期,平潭盐场综合利用盐卤资源,研制开发盐化工产品,用苦卤提取PA和氯化镁。1989年8月采用二步真空蒸发新工艺,提取医药工业用氯化镁,经省轻工厅鉴定,为国内首创,年产量400-500吨。1994年后因效益不高而停产。
第八节染织民国10年(1921年)4月,创办通裕棉织业股份有限公司,不久解散。1949年有勤织、德成、平利、合成、德勤5家织布局和彩丰、源昌、和成、信华4家染坊。1951年织、染手工业发展到17家,其中城关14家,伯塘、井盂兜、一埠各1家。1951年,由县工会组织县城8家织布手工业户成立纺织工人生产合作小组,生产爱国布、蚊帐布、双纱巾。1956年4月,纺织生产合作小组和5家个体印染坊合并成立平潭县潭城镇染织生产合作社,当年产格子布350匹。1958年转为地方国营平潭县纺织厂。1969年产布12.06万米。
1985年初,第二织布厂成立,是县内首家生产宽幅棉混纺品的厂家,当年产宽幅化纤布4.53万米,创产值26.2万元。后因原料if乏,于1990年停产。后与平潭县纺织厂同为盐场所兼并。至1993年全县产布13万米,产值仅38.4万元。1995年岚城毛纺厂产各色月青纶绒线40吨,创产值98.0万元,税利6.07万元。
第九节印刷民国时期,县内仅有木刻及石印(石版)印刷。1951年创办县印刷所,开始铅版印刷。1953年印刷所并人福清县印刷厂。1956年新建国营印刷厂。1980年起县城地区先后办起潭城印刷厂、知青印刷厂、教育印刷厂、岚城印刷厂和凯达印刷厂等。印刷行业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可以铸字、制版、烫金、塑料彩印和印刷包装箱袋等。
1995年底全县有国营印刷厂1家,纸箱厂1家,县属及乡镇集体印刷厂3家,校办印刷厂1家,个体印刷厂1家,产值约400万元,税利38.1万元。
第十节机电 1949年全县有金属制品及修配匠铺35户,从业人员95人,主要分布在县城和苏澳、澳前、官井、流水等集镇。合作化时期,手工业户分别组织铁器、综合修配合作社、组。1958年,由手工业户合作社、组分别组建地方国营农具厂、造船厂、五金修配厂和社办农具厂。1959年创办地方国营渔业机械修配厂,初步建成机械工业的胚模。1962年后工业体制调整,县与乡镇两级渔农机械修配工业得到改造和加强。到1965年县属国营农械厂、渔械厂、二轻集体企业五金厂和乡镇渔农机械修配厂已略具规模。
70年代后期,随着地方工业的发展,机械加工、铸造、锻压设备不断更新,生产能力随之提高,从渔农机械的修配、安装发展到专业生产内燃机配件散热器、铸造件、潜水电泵、液压齿轮泵等机械产品。其中,6135G机油冷却器1983年被机械工业部评为优质产品。1986年11月从潭城农械厂分设县机电厂,系县内惟一生产潜水电泵系列产品的专业厂家,年产潜水电泵6000台,销住全国各地。ZQB4x4.5直流潜水电泵,属福建省重点技术开发项目之一,各项技术指标达到80年代国际水平,年销售5000台左右。90年代又开发生产交直流两用潜水泵、隔膜式空气增氧机等新产品。1995年,县内主要机械工业企业有福州市内燃机配件厂、平潭渔轮修造厂、平潭县机电厂和平潭液压件厂,产值约1200万元,税利110万元。
第十一节五金 1949年,全县有打铁、打铜、制钓等金属制品手工业35户。1955年后分别成立潭城铁器生产合作社、苏澳铁器生产合作社和潭城综合社。1958年潭城、苏澳铁器社分别转制为地方国营农械厂、造船厂,潭城综合社的部分工场转为五金修配厂(后又改为手工业联社五金社)。同时,各乡镇也先后办起渔农具修配厂场,形成县、乡两级五金修配与农机具修造集体所有制企业。
60-70年代,随着生产发展,县乡金属制品和农机具修配能力逐年提高,从纯手工生产转向部分使用机械设备。进入80年代,县二轻企业五金厂向专业生产保险柜等铁包装箱发展;乡镇农机具修配厂兼营运输车辆修配,部分转向生产保险柜等专用产品。
1995年全县从事金属箱柜生产的县乡集体企业有五金一厂、五金二厂、二轻机电修配厂、平原保险柜厂等6家,从事农(渔)机具生产修配的乡(镇)企业9家,产值约250万元,税利21.8万元。
第三章管理第一节管理体制民国时期,平潭工业均为手工匠铺作坊,政府无设专门管理机构,铺坊开业向税务机关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有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不断增加,政府成立工业企业管理机构,加强对企业的领导和管理。1954年3月,为适应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需要,政府设立手工业合作管理科,管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合作社实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由社长管理社务。1956年,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企业生产计划由行政部门下达,领导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企业工人由县劳动局统一安排,企业行政管理人员采用固定工资制,企业本身无自主权。1958年“大跃进”中,县新办一批国有企业和社队企业,分属县工业局和业务主管部门手工业联社管理,合作工厂由手工业联社统一管理。由于“左”的影响,原有的管理体制和合理的规章制度受到破坏,造成企业生产和管理上的混乱。196。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调整工业体制,实行工商归口管理,恢复手工业体制和联社管理机构。到1962年底,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14个,分别隶属工业部门7个,水产、商业、粮食部门6个,手工业管理科代管1个;恢复手工业合作社23个(其中国营转集体4个,社办转集体19个),保留社办工厂1个。1966年9月县委决定农村手工业组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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