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有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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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73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国有工业
分类号: F427
页数: 1
页码: 223
摘要: 本段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潭县人民政府着手建立地方国营工业。1951年创办国营碾米厂和地方国营平潭印刷所。
关键词: 平潭 工业 经济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着手建立地方国营工业。1951年创办国营碾米厂和地方国营平潭印刷所。1953年,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始对个体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创办地方国营发电厂、榨油厂、印刷厂(原印刷所并人福清县印刷厂)和标准砂加工厂(场)。城关私营兴记油坊、同美酒厂先后实行公私合营。到1957年,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5家、公私合营企业2家;个体手工业实现合作化,初步奠定公有制工业的基础。
  1958年“大跃进”中,先后创办农械厂、造船厂、渔械厂、流水冷冻厂和贝壳工艺厂、水泥厂、化肥厂、钢铁厂等地方国营企业,公私合营酒厂、面粉厂也转为国营,商业、水产部门纷纷办起各类加工厂,手工业合作社(组)也转为国营工厂或社办工厂,一时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数量大增。
  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原划入国营企业的手工业社、组,恢复县办集体所有制,归手工业联社管理;水泥厂、化肥厂、钢铁厂等先后下马。到年末,全县有地方国营工业企业14家,其中属工业系统8家,属商业、水产、粮食部门6家。
  “文化大革命”初期,平潭工业严重减产。各级党组织恢复后的1971年,县工业生产才得到发展。1976年全县国营工业企业11家,职工798人(不包括县盐场职工数),工业产值831万元,为1966年的3倍多。
  进入80年代,国有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得到加强,一批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自来水厂、外贸冷冻厂、东澳水产冷冻厂、汽车修配厂、砂厂和罐头食品厂等先后建成投产。1985年,国有工业企业14家,其中列为预算内工业企业11家,工业产值1788万元,占乡以上工业产值的44.6%0 1986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工业企业由生产型、生产经营型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在内部逐步扩大经营自主权,注重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与经济效益。标准砂厂、盐场和内燃机配件厂先后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其产品获部优与省优称号。1987年后创办硅砂选矿厂、饲料加工厂和工业供销皮塑制衣厂。1992年后国营罐头食品厂、印刷厂、造船厂先后被兼并或转产。
  1995年全县有国有工业企业18家,工业产值7342.8万元,占乡以上工业产值48.3%0预算内工业企业8家,实现利税969.5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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