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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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722
颗粒名称: 二、治理
分类号: S277
页数: 1
页码: 218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88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后,水利设施及水资源纳入法制管理轨道。1989年11月成立平潭县水政水资源监督站,作为水利行政部门的综合执法机构,同时建立工程卡片,以保护、控制水资源。至1991年,共处理水利案件23起。
关键词: 平潭 水利 工程

内容

1988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后,水利设施及水资源纳入法制管理轨道。1989年11月成立平潭县水政水资源监督站,作为水利行政部门的综合执法机构,同时建立工程卡片,以保护、控制水资源。至1991年,共处理水利案件23起。
  1992年,平潭县列为省第二批水利执法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县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试点建立健全水利执法体系,以推动《水法》的贯彻实施。当年,县政府制定并颁发(关于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和保护规定)、‘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水费核定、计收和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取水许可证、发证收费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并对全县水资源及工业、农业、人畜用水量进行调查摸底,发放取水许可证50份。
  1993年3月,成立县法院驻水电局行政执法联络室,协同处理水利纠纷及有关案件。至1995年底,共依法查处水事案件78起,挽回经济损失40多万元,修复小(二)型水库5座、山塘7座、水渠8000多米,恢复灌溉2000多亩。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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