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发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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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69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发电
分类号: S277
页数: 5
页码: 210-214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火力发电、风力发电、潮汐水力发电。
关键词: 平潭 水利 工程

内容

第一节火力发电 1950年9月,县城后围村修理工张述来等人筹资购置4.41千瓦木炭发电机,白天磨粉,晚上发电供县岚华初中照明,供电电压不足60伏。1951年3月,增加1台1千瓦发电机和两台小型变压器,将线路接到县政府,供办公照明。1952年1月,县工商联合会集资购买1台3千瓦发电机,架设线路200米,供县城部分商店照明。
  1953年开始创办电厂,配备员工2人,临时工1人,租用县粮食加工厂木炭机为动力机,装置交流二相四线2千瓦和3千瓦发电机各1台,供县城机关单位和24家店铺用电。店铺每户装25瓦电灯2盏。发电机电压为110伏,实际电压仅60伏。3个月后不向商店供电,只供机关单位,年发电量4000千瓦时。
  1954年1月,地方国营平潭县电厂正式成立,厂址移设亭下街。当年3月,电厂装置1部卧式4冲程单缸27千瓦双飞轮木炭机,同时装置三相三线20千瓦发电机1台,电压220伏,年发电量1.8万千瓦时,初步解决机关、商店照明用电。1956年,电厂迁址黄PEI`村,开始向县城住户供电。
  1959年以后,电厂设备逐步更新,木炭机改为柴油机,装机容量也逐步提高。1967年发电量达13.21万千瓦时。
  1971年9月由南平火电厂迁入美国制造的1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套,日耗优质煤20-25吨,因耗煤量大,供电负荷利用率低,经济效益差,且烟窗排气给县城造成极大污染,遂停止运行,于1990年报废。
  1974年后,火烧港盐场、中国标准砂厂、东澳冷冻厂、县渔具厂、外贸冷冻厂,先后建造小型电站,安装18台柴油发电机,总容量达2146千瓦,供厂场生产、生活照明。
  1975年,福建省对台办公室、福建省水电厅共同投资300万元在全县各乡镇(包括小岛),先后安装小型柴油发电机87处,至1983年,总装机容量达5898千瓦。由于柴油供应困难,单位电价高,先后停止发电。
  1979年10月,由于用户激增,县电厂投资40万元购置柴油机2台和发电机2台,于1981年3月22日投产运行。至1985年,电厂拥有9套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532千瓦。当年发电量525万千瓦时,最高负荷为1740千瓦。1986年9月16日榕福平输变电进岛,自第四季度起大部分电源由省电网供给。此后,柴油机组处于热备用状态,在省电网检修或发生故障期间以及晚上高峰负荷期才运行发电,因而发电量逐年下降。1995年,全县火力发电量仅14.69万千瓦时。
  第二节风力发电 1976年12月20日,成立平潭县风力发电实验小组,1978年9月13日改为平潭县风力发电实验站,站址设在县城乌石山(金山仔),建有机组主控室和蓄电、机修等车间,总建筑面积2560平方米;随后在乌石山、莲花山两处建筑试验场,面积0.5平方公里。自1982年3月至1990年,全县先后安装FDS-16-55千瓦风力机、FD-32-200千瓦风力机、比利时4x200千瓦风力机和多种微型风力机等181台,总装机容量1057千瓦。1990--1995年,全县累计风力发电量424.04万千瓦时。
  一、风力发电试验 (一)FDS-16-55千瓦风力机研制 1976年12月成立FDS-16-55风力机研制机构并上报实验方案,经福建省科委立项并拨给科研费10万元,于1977年12月,由省电力中心试验所、省机械研究所、省水电厅勘察设计院和平潭县风力实验小组组成机组研制初设方案联合小组。1980年9月,福建省科委、福建省水电厅通过平潭风力发电技术设计方案并付诸实施。风力发电机械由福建机器厂制造,电器由福建发电设备厂制造,塔架土建工程由平潭县建筑工程公司一队承建。机组设计风速12.5米/秒,额定功率55千瓦,风轮转速50转/分,发电机转速1000转/分。采用同步发电机集成电路程序控制系统自动并网发电。1982年3月,安装完成,当年5月23日试运行并网成功,9月正式运行,总投资60万元。试运行至1988年底,共运行2000小时,发电5万千瓦时。1989年12月,通过国家能源部技术鉴定,1990年,获国家能源部科技成果三等奖。1990年以后,因离居民区近停止运行。
  (二)FD-32-200千瓦风力机研制 FD-32-200千瓦风力机,是国内研制的容量最大变距型风力机。1981年10月,国家能源委员会在北京召开风力发电研究会,会后经中央气象局、国家水电部杭州机械研究所等单位联合调查论证,选定平潭为容量200千瓦风力发电机组研究试验场地。1983年国家计委正式下达科研任务,列入“六五”计划国家重点科研攻关项目。同年12月27日成立福建省平潭县200千瓦风力发电工程指挥部。1984年4月,会审并通过初设方案。1987年9月风力机主体机件开始组装。200千瓦风力机由国家水电部杭州机械研究所设计,福建机器厂、上海玻璃研究所、福建渔轮修造厂联合制造。塔架为钢管型,底座直径2.8米,高(风轮中心离地)30米,抗风能力为风速60米/秒。机身重63.6吨,机组为水平轴下风向布置,桨叶3片,风轮直径32米,设计风速11.5米/秒,定额功率200千瓦。风轮转速41转/分,采用1500转/分异步发电机集成电路控制系统并网发电。机组于1988年1月14日吊装完成,总投资160万元。1991年1月进行调试和试运行,至1993年4月,经过500多小时运行考核和测试,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后因机组运行不稳定而停止运行。
  (三)小型风力机研制 1983年12月,由福建省机械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平电机厂、平潭县科委研制的FD-68H型3x4千瓦变速恒频风力发电机组,在澳前镇梦山安装,与东澳渔轮厂柴油发电机组联网。1987年因机件锈蚀拆除。
  1985--1989年,国家航空航天部602研究所和884厂先后在莲花山安装3千瓦、500瓦、300瓦、100瓦风力发电机4台;国家水电部提供100瓦、150瓦、1200瓦风力发电机8台,以及河北机电学院研制的PHFD1.8-100型风力发电机、郑州中原科研所研制的FD-100型风力发电机、山东省平泽研制的300瓦、500瓦微型风力机,均先后安装在莲花山试验场,进行风场考核运行,经考核发现,机组性能不适应于沿海地区。
  二、风力田建设 1985年6月7日,国家科委与比利时王国政府在布鲁塞尔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决定在中国福建省平潭县莲花山建设风力田,全称为“中比合作福建省平潭县示范性风力田”。平潭县风力发电实验站负责风力田建设,比利时王国HMZ公司提供4台200千瓦风力机组。同年9月16日,成立工程指挥部,省科委投资60万元(不包括机组84万美元)进行基础部分建设。1986年7月,安装机组,9月安装完成,并网运行。机组为水平轴上风向布置,桨叶3片,风轮直径22米,定额风速14.5米/秒,定额功率200千瓦,最大功率225千瓦,风轮转速54转/分,采用1500转/分异步发电机并网发电,由微型计算机程序控制,全自动控制开机、运行、切除。塔架为圆锥形钢管结构,底座直径1.6米,高23米,机仓为2.2米x1.3米x1.5米,机体重8.5吨,抗大风风速67.5米/秒。1986年4台机组累计运行4407小时,发电37.5万千瓦时;1987年运行6109小时,发电40.74万千瓦时;1989年运行9115小时,发电65.05万千瓦时。1992年2月,中比两国5年合作项目期满,在平潭举行鉴定会,双方对合作成果表示满意。1995年发电36.25千瓦时。
  三、小型风力机推广 1984年9月水电部首次在平潭县海岛渔村、学校推广微小型风力发电机组19台,3.55千瓦。1986-1989年,福建省水电厅拨款在平潭县各小岛安装小型风力发电机56台,总装机容量5.13千瓦。1990年6月,县科委在江楼养殖场安装HF500小型风力机10台,与7.5千瓦发电机联网,为养殖户生产、生活供电。9月,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在白青乡岱峰村安装5千瓦风力机1台,与8千瓦海洋生物沼气发电机联网,供生活用电。至1995年全县乡村安装实验性小、微型风力发电机共175台,总装机容量25.7千瓦。
  第三节潮汐水力发电一、潮汐发电 1980年12月16日,福建省水电厅、省水利科研所、省农机科研所等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到平潭调查潮汐能源。1983年10月,省科委决定在平潭县幸福洋垦区的小结屿海堤内侧建设潮汐发电站。工程由福建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设计,平潭县幸福洋试验潮汐电站工程指挥部施工。潮汐电站以垦区的排洪沟和深水养殖池(面积73公顷),作为蓄水水库,库容量为167万立方米,有效库容量133万立方米,采用单向退潮发电。
  1984年10月,动工围埝和基础开炸。在小结屿岸边,动工兴建主副厂房,其中主厂房建筑面积522.7平方米,副厂房184.4平方米。机组安装高程为~3.8米,装置水轮机和发电机各4台。水轮机为国产贯流式GDBWS-190型,轴功率381.71千瓦,转速155转/分,效率83%。发电机为交流同步水轮TSWN99/37-12型,容量320千瓦,额定电压400伏,额定电流577安,转速500转/分。设备操作层的高程为一1.55米,其中设置调速器、控制屏、动力屏、恒电位器等。内设中央控制室、主变间、厂内变电室及10千伏开关柜等。电站的输电线路为10千伏二回路,一回路经标准砂厂至县城,长13公里;另一回路经中楼乡与县电网连接,长12公里。
  1988年主体工程竣工,1989年6月12日验收,9月与县网并网发电。电站总装机容量1280千瓦,日发电2次10小时,设计年发电量315.17万千瓦时,当年发电2.28万千瓦时。总投资530万元。1991年7月,因电机锈蚀而停役维修。此后时停时发,发电时限短,且不稳定。1995年发电量2.25万千瓦时。
  二、水力发电 1980年6月,在山门前村建设小型水力发电站。工程由县水利电力局设计。设计发电水头150米,过水流量0.10立方米/秒,装机容量125千瓦。1981年建成,1983年10月与县电联网运行。1990年12月,引君山北坡水流增加水量,以扩大发电量,工程投资13.6万元。1992年发电量达28万千瓦时;1995年为1.06万千瓦时。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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