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个体林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62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个体林场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
页码: 191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个体林业主要是指“林业专业户、重点户”林业。8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1982年山林定权后,出现了各种形式的林业生产承包责任制;有以生产队为单位承包,有联合体承包,也有个体承包。其中林业“专业户、重点户”作为农村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的一种新形式,成为平潭县营林生产的新力量。
关键词: 平潭 林业 经济

内容

个体林业主要是指“林业专业户、重点户”林业。8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1982年山林定权后,出现了各种形式的林业生产承包责任制;有以生产队为单位承包,有联合体承包,也有个体承包。其中林业“专业户、重点户”作为农村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的一种新形式,成为平潭县营林生产的新力量。
  1983年,流水镇后田村的新澳、确山两个自然村由个体户承包造林,期限为20年。营造的林木林权归村所有,收益二八分成(山地),或三七分成(沙滩)o1984年,岚城乡霞屿村施修珠、施修立两个个体户承包林地1.2公顷,进行育苗,当年收入3800元。
  1985年全县有325个个体户,承包林地426.7公顷。至1995年,承包林地的个体户280户,营林面积约400公顷。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