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营林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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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62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国营林场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
页码: 190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9年9月,国营君山薪炭林场成立,场址设在君山,面积1493公顷,配备干部2人,职工49人。12月,又成立龙里沙荒防护林场,因辖龙凤头埔和七里埔,故名。场址设在县城东部(福州市内燃机配件厂厂址),面积2572公顷,配备干部16人,固定工人155人,临时工17人。
关键词: 平潭 林业 经济

内容

1959年9月,国营君山薪炭林场成立,场址设在君山,面积1493公顷,配备干部2人,职工49人。12月,又成立龙里沙荒防护林场,因辖龙凤头埔和七里埔,故名。场址设在县城东部(福州市内燃机配件厂厂址),面积2572公顷,配备干部16人,固定工人155人,临时工17人。
  1971年1月,两场合并,成立平潭国营林场,场址设于县城北郊的莲花山。1990年划归福州市林业局管理,1991年8月16日,改称福建省国营平潭防护林场。1992年6月21日,迁场址于县城龙里,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
  国营林场下辖5个工区,经营面积1595公顷,包括长江、燕下、龙凤头等重要风口地带和全县最高山地——君山的万亩宜林地。其中林业用地1214公顷,非林地381公顷。1994年,全场职工98人,其中干部19人,固定工人68人,合同制工人4人,国营带集体5人,编内临时工2人。场内拥有办公楼、林间道、水利设施和机械设备等。
  国营林场在营造沙荒防护林和山地水土保持林等林业生产方面,起着骨干示范作用。1960---1993年共造林2022.4公顷,其中防护林1376.2公顷,占68%;水土保持林535.7公顷,占26.5%;用材林97.3公顷,占4.8%;其他13.2公顷,占0.7%,1995年,国营林场的林业用地面积达1196.2公顷,其中有林地1148.9公顷、宜林地47.3公顷;非林地398.7公顷,森林蓄积量达24988立方米。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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