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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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609
颗粒名称: 一、组织领导
分类号: F307.2
页数: 2
页码: 184-185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60年代,森林防火没有专设机构,防火工作由县委具体领导。1975年3月,县成立护林委员会,统筹领导防火工作。1987年改称护林防火委员会,成员由县政府、人武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13个单位领导组成,由分管林业的副县长任主任委员。
关键词: 平潭 林业 经济

内容

60年代,森林防火没有专设机构,防火工作由县委具体领导。1975年3月,县成立护林委员会,统筹领导防火工作。1987年改称护林防火委员会,成员由县政府、人武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13个单位领导组成,由分管林业的副县长任主任委员。1988年8月,县护林防火委员会改称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各乡镇和国营林场先后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行政村则由分管林业村长负责组织防护队伍。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是组织、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预防、扑救森林火警、火灾的指挥机构。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实行森林防火值班、领导带班和防火责任区域管理负责制。
  1990年10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关于平潭县森林防火区域防范类型和责任管理的决定》,确定全县重点防范区域为娘宫、君山、三十六脚湖、军路底、王爷山、大练、黄土山等11片,涉及54个行政村,山林总面积6487.4公顷。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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