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造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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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58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造林
分类号: F307.2
页数: 4
页码: 176-179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50年代以前,平潭的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极度恶劣。清道光年间开始,清政府和民国政府先后在县内部分条件较好的荒坡荒滩地带植树种草,防风固沙。民国初期,开始创办小型林场。但因管护不力和时局动荡,树木的成活率较低。1949年,全县仅有森林面积1026.5公顷,零星分布着相思树、黑松和马尾松。
关键词: 平潭 林业 经济

内容

50年代以前,平潭的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极度恶劣。清道光年间开始,清政府和民国政府先后在县内部分条件较好的荒坡荒滩地带植树种草,防风固沙。民国初期,开始创办小型林场。但因管护不力和时局动荡,树木的成活率较低。1949年,全县仅有森林面积1026.5公顷,零星分布着相思树、黑松和马尾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政府十分重视林业建设,多方探索荒山荒滩植树造林的途径,先后引育树种100多种,尤其是60年代初引种的木麻黄、黑松成为当家树种,发挥着制服风沙、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巨大功能。在县委书记白怀成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带动下,经过1964-1966年大造林,共营造沿海基干林、防风固沙林和农田防护林5750公顷。其中,1966年营林2447公顷,创平潭营林历史最高纪录。
  60年代后期,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和病虫危害,全县森林遭到极大破坏。全县有667公顷的林带和片林重新沦为沙荒,500条农田防护林带因被滥砍乱伐而透风,芦洋林场40公顷防护林被毁,敖东公社远中洋66公顷的基干林被砍光。风沙再起,道路阻塞,粮食减产。1979年以后,结合《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开展林业“三定”工作,明确山林经营的职、责、权、利,强化经营管理制度,平潭林业又步入巩固发展的振兴时期。1982年开始,结合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于1990年提前2年完成省定基本消灭宜林荒山任务,成为全国平原绿化达标县之一。1992年实现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达标。1993年初步建成带、网、片、点相结合,林、树种相配套,整个布局比较合理和具有抗御风、沙、水、旱、潮五大灾害功能的海岛防护林体系。1995年,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0651.5公顷,森林覆盖率从50年代初期的3%提高到1995年的35.17%。平潭也因此先后8次获国家级、部级表彰。1995年全县有林地面积9707.7公顷,超过省定目标责任状中有林地面积指标,森林蓄积量达13.44万立方米。当年3月,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平潭县“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称号;10月,通过省政府“三五七”造林绿化达标检查,被授予“三五七”造林绿化达标单位称号。
  一、海岸基干林平潭海岸基干林主要营造于海岸沙荒风口前缘,即在最高潮水线向岸上延伸200米地带,起挡风固沙防潮作用,主要树种有木麻黄。
  1960年4月,根据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技术设计,国营龙里沙荒防护林场率先在流沙威胁县城的燕下埔风口试造木麻黄基干林带,采取工程和生物相结合的措施,选择大苗、壮苗,适当密植;造后细心培育,认真管护,成活率达80%。接着全县五大风口和各风害澳口都相继营造基干林,互相衔接,连成防风固沙绿色屏障o80年代,早期营造的林木已进人近熟期或成熟期。由于自然枯死、病虫害以及人为的乱砍滥伐等,疏林地不断增多,部分林分降低或失去防护功能。为防止风沙再起,1985年起,通过重点营造完善或填平补齐,在北起白青东占,沿长江、冠山、流水,经燕下埔、七里埔,南达远中洋埔等关键风口地带营造长44.49公里的海岸风口环岛基干林。1995年,海岸基干林带总面积611.3公顷。
  二、防风固沙林防风固沙林又称防护林片,设置于海岸基干林后方,与基干林连片生长,分布于全县沙荒和部分低丘台地。80年代以前林片均为木麻黄纯林,1981年起木麻黄第一代更新,开始营造木麻黄、湿地松混交林和木麻黄、大叶相思树混交林。根据立地条件不同,林间株行距一般为1x1米,林中每隔100-150米处,开辟一条道路,既是林道,又是小班线,林片划分小班管理,按不同的沙荒条件,小班面积最小为0.33公顷,最多为6.7公顷。林片在林冠郁闭后,大风被阻于林分外缘,林内风平沙定。
  1960年起在岚城、流水、芦洋等地成片营造防风固沙林。1963年以后,全县大小岛屿的沙荒都先后营造防风固沙林。1973年山林普查时,全县防护林片(包括基干林)面积达2392.1公顷,1983年复查达2878.3公顷。至1995年达2673公顷。林片成林后,不但发挥了防风固沙和改变生态功能,而且还提供了大量薪炭林和部分用材。
  三、农田防护林主要设置在遭受风沙危害的平原耕作区,起制止风沙灾害,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庇护农作物的作用。林带宽度一般为5-10米,风害严重地带相应加宽,带间距离100-120米,风害较轻地带,带间距离也相应加大。1959年12月,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第一小队第二大组到平潭勘察设计110条总长59.92公里的带位。1962年3月,县龙里防护林场在莲花山工区营造第一条农田防护林带。接着在流水公社谢PlIf至松南一带,营造农田防护林带14条,栽植木麻黄8万株,总长度6公里,面积13.3公顷。1963年后,在全县全面展开营造农田防护林带,至1973年末,全县共有农田防护林带1006条,长度330公里,总面积241.1公顷,庇护农田3580公顷。
  80年代,早期营造的木麻黄农田防护林带进入成熟期。由于自然衰老枯死和森林病虫为害以及人为破坏等,至1983年,经过山林复查,全县农田防护林带只剩下739条,长度206.7公里,面积146公顷。于是县林业部门在重点治理沿海风沙为害,营造风口林的同时,根据因害设防的原则,重新规划,调整布局,进行必要的退耕还林。1984-1985年,共退耕还林104公里,至1986年,恢复和更新改造农田防护林带长201.7公里(面积150公顷)占林带总长度81%。至1995年,全县农田林网总长506公里,面积227公顷,控制率达95%以上。
  四、护路林主要功能是保护公路不受流沙阻塞,路基不被洪水冲毁,起保护公路、美化路容的作用。
  1956年,修建县内主要公路干线时,军工、民工、机关干部分段在公路两旁栽植相思树4.7万株,但由于当时沙荒风口防护林尚未营造,公路林经不起风沙袭击,成活率只有30%,1957年3月,继续在潭东、娘苏公路娘宫至县城路段、流水三线33公里公路两旁栽植树苗6.6万株,但同样为风沙淘汰,保存不多。1962年3月国营龙里防护林场在莲花山工区设计放样护路林一‘段,作为示范。当年,在县内干线公路和部分乡村道路边栽植木麻黄护路林42.5公里,成活率较高。至1965年,全县护路林达67.9公里,1966年继续延伸到80.3公里。
  “文化大革命”期间,护路林也难逃厄运。1971年,只剩下33公里。1972年以后又重视护路林营造,至1974年,三年共栽植木麻黄19万株,护路林里程恢复到76.3公里。
  1979年以后,由于道路扩建、改建、台风灾害和乱砍滥伐等原因,致使护路林下降至48.6公里。1982年起,结合全民义务植树,采用土球大苗定植,成活率较高。至1995年,全县护路林长102公里,面积46.7公顷。
  五、水土保持林是防护林体系的组成部分,既可防止荒山水土流失,又可提供大量薪炭材,分布于县内荒山地带,大练、流水、北厝、南海等乡镇和国营防护林场君山工区的山地较多,且连片集中。水土保持林树种以相思树、黑松为主,林分有相思树、黑松纯林、黑松相思树混交林和黑松杉木以及黑松湿地松混交林。1995年,全县水土保持林面积达6640公顷。
  (注:以上各类防护林面积包括未成林和疏林地面积。)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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