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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造林绿化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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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58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造林绿化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2
页码:
173-184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50年代以前,由于境内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极度恶劣,清政府和民国政府虽先后在县内部分立地条件较好的荒山荒沙地带植树种草,防风固沙,但由于没有找到适宜海岛生长的树种和缺乏有效的管护措施,造林成活率较低,长势极差。
关键词:
平潭
林业
经济
内容
50年代以前,由于境内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极度恶劣,清政府和民国政府虽先后在县内部分立地条件较好的荒山荒沙地带植树种草,防风固沙,但由于没有找到适宜海岛生长的树种和缺乏有效的管护措施,造林成活率较低,长势极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多方探索,终于找到黑松、木麻黄等适生树种。60年代初期掀起群众性大造林运动,全县党政军民通力协作,开发荒山荒滩,至90年代初步建成海岛防护林体系,发挥了社会、经济和生态的三大效益。1995年,全县有林地面积达9707.7公顷,森林覆盖率达35.17%,绿化程度达95.75% 第一节采种育苗民国时期,平潭有官办和私营苗圃,培育赤松、黑松、侧柏、相思树等种苗,面积小,出苗率低。1952年3月,县国营苗圃建立后,逐步带动集体大面积育苗,树种由单一逐步发展到多样,育苗方式方法不断更新,由大田育苗发展到培育容器苗、土球大苗,并引进花、灌、乔类苗木培育。60年代,苗木生产作为指令性指标下达,保证人工造林有计划地稳步发展。1964-1966年连续三年育苗面积都在133.3公顷以上。1985年以后,变指令性育苗为指导性育苗,育苗面积逐渐减少。
一、采种1949年以前,县内树种有相思树、马尾松以及部分四旁绿化树种,共20多种。其中造林主树种为相思树。平潭的相思树源于台湾,故称台湾相思,系清末平潭商人从台湾带回。日本占领台湾期间,对树种控制较严,往返船舶每次只能在粮食中偷偷夹带少量种子。民国时期,中楼、北to一带的商人,每年都从台湾带回部分种子进行繁育。民国14年(1925年),北厝镇半山顶自然村人林斗宝一次从台湾带回5公斤相思树种子,在七里埔创办育苗基地。抗日战争爆发后,与台湾往来中断,育苗户多在县内自采自育。
1952-1956年,造林树种仍以当地相思树为主,并开始从外地调进部分马尾松、大叶桉和少量木麻黄等树种。5年中共采集树种5450公斤。为了探索适生树种,1958年11月,县政府派出10名民工进驻永泰县采种,一个多月共采集杉木、油茶、油桐、青冈栎、木荷、马尾松等树种4000多公斤;同时又从青岛园林处引进印度木麻黄种25公斤。1960年从浙江省舟山县引进黑松试种,自育成功后,在全县沙地荒山大面积推广造林。由于木麻黄、黑松幼林对海岛立地条件适应性强,造林成活率高,未成林前,每年仍从广东电白县、汕头市和福建厦门、漳州、龙海以及浙江舟山等地调进木麻黄、黑松良种和其他树种,年平均200-400公斤。
70年代开始,木麻黄、黑松均已成林,县内所需种子大部分由当地自采,少数从外地调进。1973-1979年共自采树种10885公斤,其中木麻黄6270公斤、黑松4615公斤,平均每年采种1555公斤。
1973年以后,还陆续引进营造混交林的湿地松、大叶相思、肯氏相思、新银合欢以及四旁绿化树如香樟、川楝、天桂竹等种子。
1980-1982年共采种1.2万公斤,其中黑松种子占84%,1983-1988年共自采种子3032公斤,年均采种505公斤,通常年份木麻黄、黑松、相思树等主要树种做到自给,所余部分转向外销。90年代初期,营林任务少,苗木需求量少,采种主要集中在木麻黄和黑松,而且重视种子质量,由过去粗放采种转到选择优良母树采种,数量在50-100公斤。1993年后,采种基本停止。
二、育苗 1952-1957年,全县育苗21公顷。1959年培育木麻黄种子和1961年引进黑松种子自育成功后,为全县沙荒和石头荒山造林找到了方向。此后,县内造林的当家树种——木麻黄、相思树、黑松等苗木的培育,一直成为育苗的重点。1952-1993年,全县育苗面积达2059.6公顷。1993年以后,由于造林任务相对减轻,育苗任务也相应减少,每年稳定在100亩左右。
(一)国营育苗 1952年3月,成立国营苗圃,当年育苗0.33公顷,产苗360万株。1952年3月至1956年4月,共育苗10.7公顷,产苗1440万株。1956年5月苗圃迁往平原乡南美村,当年育苗2公顷,培育相思树、木麻黄、大叶合欢、乌柏、大叶按、喜树、枫杨等苗木360万株。
1958年1月,国营苗圃与县果树苗圃合并,1959年育苗7.2公顷。除大量培育花果苗外,林木树种有木麻黄、相思树、樟树、苦楝等15种,特别是木麻黄自育成功,1960年产苗122万株,其他树种产苗251.5万株。1963年和1965年先后迁址平原凤美和莲花山,1963--1967年,共育苗15.3公顷。1968年,育苗工作停止。1970年10月并入国营林场,1973年10月苗圃恢复。1974-1987年共育苗35.4公顷,育苗方式分为大田育苗、容器育苗、土球大苗培育和园林花木花卉育苗等,先后引育树、竹、果、花等416种。
70年代后,随着林业科技的进步,育苗技术不断革新。木麻黄播种由原来春播秋移转为秋播春移,以避免小苗秋移遇旱影响成活,并减少春季因梅雨造成的幼苗猝倒病。苗木培育的方式由大田培育裸根苗,转向大田育苗和容器育苗相结合。1978年,国营苗圃首先培育出土球大苗,为城乡四旁绿化提供苗木,提高造林成活率。此后,又采用薄膜容器、营养砖育苗,成活率大大高于裸根苗。80年代,在培育造林苗木的同时,还进行珍贵树种和花卉品种的嫁接、高压、扦插等无性繁殖,为城镇园林绿化和单位庭院绿化服务。
(二)集体育苗 1953年,互助组培育相思树苗木0.86公顷。1956年后,集体育苗面积扩大,1958年育苗18.5公顷。1960年,随着社队办林场的发展,集体育苗数量猛增。至1979年,社队育苗年平均74.2公顷。1988年,全县有11个集体育苗单位,育苗7.4公顷,产苗182万株。90年代,集体育苗逐渐转为个体育苗。
(三)个体育苗 1980年后,各乡村林场多承包给专业户、个体户经营,育苗生产也随之转轨。1982年全县264个育苗承包户,育苗面积30.6公顷,产苗827.8万株,占全县产苗量的60%。苗木多以木麻黄和相思树为主。自1984年起,实行育苗包销合同制度,激发承包户的育苗积极性,全县每年造林所需苗木大多数由承包户提供,并出现一批育苗大户。1992年,全县承包户育苗面积11.2公顷,产苗420万株,占当年总产苗量的89.2%。
第二节造林 50年代以前,平潭的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极度恶劣。清道光年间开始,清政府和民国政府先后在县内部分条件较好的荒坡荒滩地带植树种草,防风固沙。民国初期,开始创办小型林场。但因管护不力和时局动荡,树木的成活率较低。1949年,全县仅有森林面积1026.5公顷,零星分布着相思树、黑松和马尾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政府十分重视林业建设,多方探索荒山荒滩植树造林的途径,先后引育树种100多种,尤其是60年代初引种的木麻黄、黑松成为当家树种,发挥着制服风沙、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巨大功能。在县委书记白怀成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带动下,经过1964-1966年大造林,共营造沿海基干林、防风固沙林和农田防护林5750公顷。其中,1966年营林2447公顷,创平潭营林历史最高纪录。
60年代后期,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和病虫危害,全县森林遭到极大破坏。全县有667公顷的林带和片林重新沦为沙荒,500条农田防护林带因被滥砍乱伐而透风,芦洋林场40公顷防护林被毁,敖东公社远中洋66公顷的基干林被砍光。风沙再起,道路阻塞,粮食减产。1979年以后,结合《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开展林业“三定”工作,明确山林经营的职、责、权、利,强化经营管理制度,平潭林业又步入巩固发展的振兴时期。1982年开始,结合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于1990年提前2年完成省定基本消灭宜林荒山任务,成为全国平原绿化达标县之一。1992年实现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达标。1993年初步建成带、网、片、点相结合,林、树种相配套,整个布局比较合理和具有抗御风、沙、水、旱、潮五大灾害功能的海岛防护林体系。1995年,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0651.5公顷,森林覆盖率从50年代初期的3%提高到1995年的35.17%。平潭也因此先后8次获国家级、部级表彰。1995年全县有林地面积9707.7公顷,超过省定目标责任状中有林地面积指标,森林蓄积量达13.44万立方米。当年3月,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平潭县“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称号;10月,通过省政府“三五七”造林绿化达标检查,被授予“三五七”造林绿化达标单位称号。
一、海岸基干林平潭海岸基干林主要营造于海岸沙荒风口前缘,即在最高潮水线向岸上延伸200米地带,起挡风固沙防潮作用,主要树种有木麻黄。
1960年4月,根据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技术设计,国营龙里沙荒防护林场率先在流沙威胁县城的燕下埔风口试造木麻黄基干林带,采取工程和生物相结合的措施,选择大苗、壮苗,适当密植;造后细心培育,认真管护,成活率达80%。接着全县五大风口和各风害澳口都相继营造基干林,互相衔接,连成防风固沙绿色屏障o80年代,早期营造的林木已进人近熟期或成熟期。由于自然枯死、病虫害以及人为的乱砍滥伐等,疏林地不断增多,部分林分降低或失去防护功能。为防止风沙再起,1985年起,通过重点营造完善或填平补齐,在北起白青东占,沿长江、冠山、流水,经燕下埔、七里埔,南达远中洋埔等关键风口地带营造长44.49公里的海岸风口环岛基干林。1995年,海岸基干林带总面积611.3公顷。
二、防风固沙林防风固沙林又称防护林片,设置于海岸基干林后方,与基干林连片生长,分布于全县沙荒和部分低丘台地。80年代以前林片均为木麻黄纯林,1981年起木麻黄第一代更新,开始营造木麻黄、湿地松混交林和木麻黄、大叶相思树混交林。根据立地条件不同,林间株行距一般为1x1米,林中每隔100-150米处,开辟一条道路,既是林道,又是小班线,林片划分小班管理,按不同的沙荒条件,小班面积最小为0.33公顷,最多为6.7公顷。林片在林冠郁闭后,大风被阻于林分外缘,林内风平沙定。
1960年起在岚城、流水、芦洋等地成片营造防风固沙林。1963年以后,全县大小岛屿的沙荒都先后营造防风固沙林。1973年山林普查时,全县防护林片(包括基干林)面积达2392.1公顷,1983年复查达2878.3公顷。至1995年达2673公顷。林片成林后,不但发挥了防风固沙和改变生态功能,而且还提供了大量薪炭林和部分用材。
三、农田防护林主要设置在遭受风沙危害的平原耕作区,起制止风沙灾害,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庇护农作物的作用。林带宽度一般为5-10米,风害严重地带相应加宽,带间距离100-120米,风害较轻地带,带间距离也相应加大。1959年12月,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第一小队第二大组到平潭勘察设计110条总长59.92公里的带位。1962年3月,县龙里防护林场在莲花山工区营造第一条农田防护林带。接着在流水公社谢PlIf至松南一带,营造农田防护林带14条,栽植木麻黄8万株,总长度6公里,面积13.3公顷。1963年后,在全县全面展开营造农田防护林带,至1973年末,全县共有农田防护林带1006条,长度330公里,总面积241.1公顷,庇护农田3580公顷。
80年代,早期营造的木麻黄农田防护林带进入成熟期。由于自然衰老枯死和森林病虫为害以及人为破坏等,至1983年,经过山林复查,全县农田防护林带只剩下739条,长度206.7公里,面积146公顷。于是县林业部门在重点治理沿海风沙为害,营造风口林的同时,根据因害设防的原则,重新规划,调整布局,进行必要的退耕还林。1984-1985年,共退耕还林104公里,至1986年,恢复和更新改造农田防护林带长201.7公里(面积150公顷)占林带总长度81%。至1995年,全县农田林网总长506公里,面积227公顷,控制率达95%以上。
四、护路林主要功能是保护公路不受流沙阻塞,路基不被洪水冲毁,起保护公路、美化路容的作用。
1956年,修建县内主要公路干线时,军工、民工、机关干部分段在公路两旁栽植相思树4.7万株,但由于当时沙荒风口防护林尚未营造,公路林经不起风沙袭击,成活率只有30%,1957年3月,继续在潭东、娘苏公路娘宫至县城路段、流水三线33公里公路两旁栽植树苗6.6万株,但同样为风沙淘汰,保存不多。1962年3月国营龙里防护林场在莲花山工区设计放样护路林一‘段,作为示范。当年,在县内干线公路和部分乡村道路边栽植木麻黄护路林42.5公里,成活率较高。至1965年,全县护路林达67.9公里,1966年继续延伸到80.3公里。
“文化大革命”期间,护路林也难逃厄运。1971年,只剩下33公里。1972年以后又重视护路林营造,至1974年,三年共栽植木麻黄19万株,护路林里程恢复到76.3公里。
1979年以后,由于道路扩建、改建、台风灾害和乱砍滥伐等原因,致使护路林下降至48.6公里。1982年起,结合全民义务植树,采用土球大苗定植,成活率较高。至1995年,全县护路林长102公里,面积46.7公顷。
五、水土保持林是防护林体系的组成部分,既可防止荒山水土流失,又可提供大量薪炭材,分布于县内荒山地带,大练、流水、北厝、南海等乡镇和国营防护林场君山工区的山地较多,且连片集中。水土保持林树种以相思树、黑松为主,林分有相思树、黑松纯林、黑松相思树混交林和黑松杉木以及黑松湿地松混交林。1995年,全县水土保持林面积达6640公顷。
(注:以上各类防护林面积包括未成林和疏林地面积。)第三节四旁绿化四旁绿化植树是指利用房前屋后(宅旁)、水旁、村旁、路旁因地制宜进行植树绿化,既可防风固沙,又可美化环境,改善生活条件。1949年以前,平潭的乡村村前屋后就零星栽植乌柏、山榕、桑树、苦楝、构树、海桐、石榴、木a、大叶合欢等10多种树种,但数量不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潭的四旁绿化得到了进一步发展。1952年,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等利用所在地四周空地栽植相思树和大叶桉等。1956年全县机关干部配合修建公路的军工、民工栽植相思树7.4万株;次年又在三条公路干线长33公里的路段栽树6.6万株。1955-1957年,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利用四旁先后栽植桉树、枫树、喜树、柏木等树种。1963年起贯彻“房前屋后零星植树归个人所有”的林业政策,提高了群众对四旁植树的积极性。1965年4月,全县掀起第二次造林高潮时,县委组织县机关干部职工在县城栽植四旁树。1973年山林普查时,全县四旁林保存21万株,面积46.46公顷。有银桦、臭椿、柠檬桉、细叶桉、木麻黄、羊蹄甲、母生、黄花槐、南洋杉、柏木、樟树、木芙蓉、团花、夹竹桃、法国梧桐、榕树、扶桑、白木槿、丛生竹、柚、密橘、黄金树、丝木棉、木棉等24种。
1988年以后,无花果作为平潭村庄四旁绿化的重要树种予以推广,是1949年以来四旁种植果林数量最多的品种,年产量在250吨以上。1993年,村庄四旁绿化纳入全民义务植树的范畴,当年栽植各种林木26.6万株。至1994年,村庄绿化平均覆盖度达22.4%, 1991年,全县开展绿化村建设。但由于缺乏造后管护,成活保存寥寥无几,绿化村建设进展缓慢。至1995年,全县仅建有合格绿化村15个,占全县自然村总数的2.7596, 第四节更新改造一、成熟林更新对木麻黄成熟林的轮伐更新是县防护林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1976年起,国营防护林场逐年进行部分更新;乡村林地自1981年开始有计划轮伐更新。
木麻黄更新采伐一般在前年秋冬或当年春季,夏季造林。木麻黄二代更新除海岸基干林外,多同湿地松混交。
1981-1995年,全县共更新改造林木面积2395.7公顷。
二、残次林改造残次林主要包括因病虫害、风害和人为破坏等成为残林,以及因立地条件不良造成林木长势极差,成活不成林或成林不成材的低产低效林木等。由于残次林经济效益不高,同时起不了防护作用,故进行皆伐改造,重点安排在国营防护林场。1976-1986年,共改造残次林208公顷,出材量6572立方米。
三、混交林营造营造混交林,既可改变林分结构,相互促进生长,提高防护功能和经济效益,又可增强抗病虫害能力,防止病虫害发生与蔓延。据查,在海岸基干林带以内的风沙土和砖红壤性冲积土上营造木麻黄和湿地松混交林比营造木麻黄纯林或湿地松纯林效果好;在丘陵台地背风面砖红壤性红壤、粗骨性红壤和粗骨性砖红壤上营造黑松、相思树混交林与营造黑松纯林比,可以大大提高薪柴产量;与营造相思树纯林比,可以提高抗风性能。全县现有林中,混交林的主要类型有黑松、相思树混交林;黑松、杉木混交林;木麻黄、湿地松混交林和木麻黄、大叶相思树混交林等。营造方式有带状混交、块状混交和隔行混交等。木麻黄与湿地松采取小块混交,黑松与相思树则采取隔行混交。
黑松、相思树混交林多分布于山地的中下部,60年代初期开始营造。一部分是在原相思树林片中混交黑松;一部分是人工混合播种,它既可以使相思树在迎风面山地茁壮生长,又可提高黑松利用价值,起互相促进作用。
黑松、杉木混交林营造于国营防护林场君山工区和平原乡白沙垄村一带,面积10公顷。60年代初期,在杉木林中营造黑松,起保护杉木作用。由于平潭气候、土壤不适于杉木生长,因此多长侧枝,只能出小径材。
黑松、相思树、木麻黄混交林零星分布于北厝、澳前等乡镇低丘台地,面积极少。
木麻黄、湿地松混交林分布在国营防护林场长江、莲花山、龙里工区和滨海平原地带的轮伐迹地。1981年,国营林场长江工区首次营造6公顷,此后逐年在其他轮伐迹地上更新营造。木麻黄与湿地松混交造林后,湿地松在木麻黄庇护下,长势较好。
木麻黄、大叶相思树混交林 1982年开始在国营林场龙里工区营造,后推广其他迹地更新。大叶相思树生长速度快,但抗风性能弱、耐寒差,只能在木麻黄防护下,发挥其优势。由于气候关系,大叶相思树母树只开花不结籽,还有待驯化。
第五节重点造林工程一、长江澳风口造林长江澳风口位于海坛岛北部。北临长江澳,南接芦洋,西起白青乡东占村,东至中楼乡冠山村,全长4公里,总面积3023公顷。由于芦洋埔周围乡村常遭风沙危害,清政府和国民政府先后在芦洋埔“运芦种草”,防风固沙。但因缺乏有效管护,收效甚微。至1949年,除3个自然村120户居民、67公顷耕地外,整个芦洋埔依然流沙阵阵,一片荒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大规模开发芦洋埔,县委、县政府决定从长江澳风口造林人手,仿效国营林场长江工区和燕下埔风口攻坚造林的成功经验,大规模营造海岸风口基干林、防风固沙林和农田林网,到60年代中期,已成功地营造出第一代防护林。至1969年,长江工区共营造木麻黄防护林1000公顷,开垦耕地466.7公顷。
冠山风口位于中楼乡北端,是长江澳风口的组成部分,宽约0.5公里。经过60年代的大造林运动和以后的年年补植,至1978年,18年时间里才缩小0.2公里。80年代开始,中楼乡政府采取生物为主,结合工程措施攻坚造林,至1993年,冠山风口全部封堵。
白青乡东占村东部和平原乡上攀村东北部也是长江澳风口的一部分。80年代开始,两个自然村群众,在风口前沿营造基干林带。1986年,东占村发动群众集资投工,垒筑防护堤,建造挡风篱笆,营造风口林13.3公顷。
二、燕下风口造林燕下风口位于平潭县城东部,东临海坛湾,北起上楼岭,南至万宝山,海岸线总长5公里,总面积638公顷。由于地处风口流动沙区,海风乍起,沙尘肆虐,周围乡村长期遭受其害,西部的城区长期龟缩于0.3平方公里的狭窄范围内。
1959年12月,县政府在此建立国营龙里防护林场。1960年4月,林场在燕下风口修筑16条高1.5米,长0.4公里的防风挡沙堤。堤内覆盖黄土5万多吨,并种上186.7公顷的芦草和老鼠刺。同时,采用大苗、壮苗和适当密植的办法,营造木麻黄基干林80公顷。造林后组织人员认真管护,当年成活率达80%以上。
为了提高苗木成活率,采取密植加盖土,虽然幼苗不被吹倒刮走,但幼林仍经不起风吹沙打,或折损死亡,或遭沙掩埋。1977年以后,试用石砌防沙堤,高达4米,但效果仍不理想。1986年开始,通过培育木麻黄容器苗、土球苗,种植老鼠刺,结合客土,建造多道式防护堤和设置多层式的挡风篱笆,并配备专人看管等综合措施,终于建成北起上楼岭,南至万宝山,东到龙凤头,西达洋潮屿的多层次环城防护保安林,全长10公里,总面积540多公顷。其中龙凤头澳口海岸基干林长4公里,面积333.3公顷,为县城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其他风口造林远中洋风口位于敖东乡东南部,东临坛南湾,西到沙姆崎,南起渔庄,北至苍海田美澳,宽度1.5公里,总面积153公顷。60年代后,营造起第一代海岸前沿基干林带。1970年,敖东公社组织群众在远中洋海岸沙滩围海筑堤,堤内开垦农田66.7公顷,并营造防护林。由于木麻黄的防风固沙作用,使东昆、苍海、仙a等地333.3公顷农田免遭风沙危害和潮水侵袭。“文化大革命”期间,护林网络瘫痪,远中洋埔66.7公顷海岸基干林在几天内被砍光,1978年又被砍掉20公顷,导致该地段公路积沙如山,交通中断达7年之久。1985年,采取生物和工程并举的造林措施,当年造林保存率达8.7公顷。以后不断培植完善,终于制服风沙危害,恢复公路交通。
流东风口和流西风口,总宽度5.1公里,面积1052.4公顷。1985-1986年,流东、流西风口周围先后有12个自然村在历来被视为“禁区”的风口沙荒地带营造海岸基干林54.8公顷。同时,垒沙10283立方米,筑堤3.31公里,在堤上覆盖黄土714立方米,种草9570平方米,建造挡风篱笆18条,总长0.93公里。海岸基干林营造成功后,使耕作区内95%农田得到保护。
四、盐碱地林网营造 1962年10月,竹屿口围海工程竣工后,即转入海滩地开发建设。在耕垦的同时,县林业部门对农田防护林带作了统一规划设计,并将林带设置于水沟北面,带距100-120米,带宽5米,株距1x1米。
1971年,潭城、岚城、中楼等乡镇在滩地试造木麻黄护田林。除溪东地带盐碱度较低能成活外,其余地段盐碱度在6%以上,林木根本无法成活。据1973年普查,1970-1972年共投入苗木150多万株,而成活不到13万株,保存率只有8%,1973年,海滩地共营造护田林带137条,总长91.95公里,面积46公顷,至1974年保存2.5公顷。
1975年开始,县林业部门总结海滩地造林的经验教训,采取分片包段、挖穴客土、排碱养淡、起练培土等办法,发动群众营造农田林网。经过80年代和90年代的不断补缺补漏,基本上建成规格化农田林网。至1995年,竹屿口海滩地农田防护林带总长137.72公里,面积65.2公顷。
五、裸岩山地造林平潭的山地立地条件差,土壤浅薄、贫瘠,山地乱石裸露,造林难度大。
1949年以前,全县除山地南坡和谷地等立地条件较好的地带零星分布有少量相思树外,山地北坡草木不生,一片荒凉。岛上居民祖祖辈辈作了不少尝试,但找不到山地造林的适生树种。因此,裸岩山区历来被视为植树造林的“禁区”。据1956年第一次山林普查,全县有林地面积3802公顷,均分布于山坡背风面,迎风面3560.3公顷依然是光山秃岭。
由于县内山地面积较小,宜林地十分有限,县委、县政府在发动群众沙荒造林的同时,逐步开发裸岩山地。1961年,君山林场从浙江舟山引种黑松,为石头山造林找到适生树种。当年营造黑松56.7公顷,保存46.3公顷。1965年,在全县大面积推广,共营造686.4公顷。一些已造上相思树的石头山,又营造黑松与之混交。黑松成林后,相思树长势比原先纯林好。1973年,全县有林地面积达6825.4公顷,其中山地造林面积4192.1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61.4%.1983年,全县山地有林地面积达5339.4公顷,比1973年增加1147.3公顷,年平均增加114.7公顷。
80年代中期,山地造林进入攻坚阶段。县林业局在澳前镇党委、政府的配合下,将全镇裸岩山地分为东西两片,并在潭角底、前进、龙南、下井、岭前、紫兰、光裕、东光等9个村重点攻坚。全镇组织18支造林专业队,分片包于,造林前先挖穴,经验收合格后才植树造林。有的地段乱石遍布,就炸石造林;坡度较大的地段,则采用梯田式整地造林,防止水土流失;山地北坡迎风面,则利用穴窖中挖出的石头围在穴位周围,保护幼林生长。至1990年,全县提前2年完成省定基本消灭宜林荒山任务,成为全国平原绿化达标县。经过5年多的不断攻坚补植,至1995年,全县裸岩山地宜林地只剩下100多公顷。
第六节全民义务植树 1952年,县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等利用所在地四周空地栽植相思树和大叶按等。1956年全县机关干部配合修建公路的军工、民工栽植相思树7.4万株;次年又在三条公路干线长33公里的路段栽树6.6万株;1955-1957年,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利用四旁先后栽植桉树、枫树、柏木等树种。1963年起贯彻“房前屋后零星植树归个人所有”的林业政策,提高群众对四旁植树的积极性。1965年4月,全县掀起第二次造林高潮时,县委组织县直机关于部职工在县城栽植四旁树。1973年山林普查时,全县四旁林保存21万株,面积46.46公顷。
1982年,中央绿化委确定平潭为全国60个全民义务植树重点县(市)之一。同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也将平潭县列为全省四个全民义务植树重点县(市)之一。县政府广泛发动群众义务植树,在潭东公路两侧、县城海坛东路两侧、莲花山、幸福洋垦区栽植乔、灌、花、草等。至1995年,全县共义务植树1169.56万株,参与人员达120多万人次,绿化低丘荒地13处,面积148公顷;有沙滩防护片18处,面积42公顷;有农田防护林网107条,长43公里;绿化公路8条,长37公里;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2个。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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