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林地面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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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56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林地面积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
页码: 170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49年-1995年全县森林面积情况统计。
关键词: 平潭 林业 经济

内容

1949年,全县森林面积仅1026.5公顷。1956年5月,县组织普查,全县有林业用地面积7362.3公顷,其中有林地1348.3公顷、宜林地6014公顷。1973年山林普查后,全县林业用地达11165.3公顷,占土地面积的37.4%,其中有林地6825.4公顷、宜林地4339.9公顷。1979年山林复查时,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0651.3公顷,其中有林地7949公顷、宜林地2702.3公顷。1983年对森林资源再次进行复查,全县林业用地面积9771.4公顷,其中有林地8364.8公顷、宜林地1406.6公顷。1987年二类资源清查时,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0295.5公顷,其中有林地7969.8公顷、疏林地342.1公顷、未成林造林地751.1公顷、宜林地1232.5公顷。1989年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为1053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3%,其中有林地8380.2公顷、疏林地170公顷、未成林造林地810.9公顷、宜林地1175.5公顷。经实施一、二期海防林体系工程建设和“三五七”造林绿化工程后,至1995年,全县林业用地面积达1065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6%,其中有林地9707.7公顷、未成林造林地405.9公顷、疏林地84.7公顷、宜林地453.2公顷。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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